本文转自:广西日报
本报记者 李家健 通讯员 周俊远
近日,记者走进荔浦市花篢镇马头村,看见村道整洁干净,绿树掩映,粉墙黛瓦错落有致。这是荔浦市推进乡村治理、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今年初,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文,对全国98个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荔浦位列其中。推进乡村环境治理、释放绿SE生态福利,荔浦城乡形成了全员参与、长效治理的环保新风尚。
每天下午5时,修仁镇平村村平村屯保洁员林启英都会拉着清洁车、提着扫把,把当天每家每户门前的垃圾集中运到垃圾中转站。选择这个时间清运,是林启英根据多年保洁工作经验做出的安排——湿垃圾时间长容易产生异味,生活垃圾收运时间集中在下午,这样“垃圾不过夜,晚间无异味”,村民们晚上在干净整洁的村道内散步,更休闲舒适。
近年来,荔浦在全市1126个村屯制定《村规民约》,组建清洁城乡活动领导小组或理事会;为1206个自然村聘请保洁员3000多名,缴交保洁费600多万元。
荔浦还在全市开展清垃圾、清柴堆、清粪便、清院落、清水沟“五清”行动,加强河道排查,清捡田间废弃杂物、垃圾。行动期间,全市参与大扫除、大清洁居民4.3万多户,受益群众28万人次,清理清运垃圾2.3万吨。
同时,荔浦在各乡镇成立“美丽荔浦·清洁城乡”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站、环境卫生执法中队,聘请了84名乡镇环卫管理人员分派到各乡镇,按照“队伍不散、力度不减、待遇稳定”原则,实施“线面分割”的网格化保洁制度,实现村屯、田园、道路、河流、沟渠、水库保洁全覆盖。
2013年以来,荔浦共投入资金2.7亿多元,每年本级财政预算3000万元,其中600万元用于购买、维护设备,2400万元用于发放全市保洁员补助和乡村垃圾转运、处理经费,以及车辆、垃圾桶等设备维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