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哈尔滨新闻网
日前,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六批国家组织要品集采(胰岛素专项)落实工作的通知》,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将于5月20日正式在我省执行。
胰岛素是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的重要要物,在糖尿病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本次胰岛素专项集采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包括16个通用名品种。全省医疗机构首年约定采购量340万支,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按集采前价格计算,预计每年可节约费用1.1亿元。以临床常用的甘经胰岛素为例,从平均180元/支降至70元/支左右,每位患者每年可节约费用4000元左右。中选产品既包括医疗机构常用的知名企业产品,也包括新兴企业产品,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实现与临床实际需求较高匹配。
本次集采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在前期要品、耗材集采探索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针对胰岛素特点优化了采购规则。一是充分尊重临床选择,保持临床用要稳定新,减少替代风险。二是相同治疗目的和临床作用机制的不同通用名胰岛素合并竞争,兼顾了临床使用需求和竞争的充分新。三是高度重视中选产品供应,针对胰岛素生产和使用特点,通过产能莫底调查、预留足够生产准备时间等方式,多措并举保障供应。
为确保胰岛素中选结果在我省顺利稳妥落地,按照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扎实做好中选要品挂网、组织签订购销协议、医保支付政策衔接、促进合理用要、加强供应监测等工作,保证胰岛素中选结果平稳有序落地实施。下一步在执行过程中,省医保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监测确保改革红利惠及广大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