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爱钓鱼
关于印发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等相关管理办法的
通知
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暨钓鱼项目
大众运动水平等级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国钓鱼运动管理,进一步规范钓鱼项目大众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努力推动钓鱼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钓鱼运动协会章程》,综合钓鱼运动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管理制度和赛事体系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暨钓鱼项目大众运动水平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段位制”)是指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以下简称CAA)对国内大众钓鱼项目个人技术水平的评定。
第三条段位制设置九个段位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段、二段、三段、四段、五段、六段、七段、八段、九段。
第四条评定段位等级需要注册CAA个人会员,段位等级划分认证的基本依据是个人技术水平、CAA活动的参与度、以及CAA认可的其它考核标准。
第五条段位的晋级施行“积分制”和“考核制”两种制度。“积分制”指在特定周期内通过CAA主办或认证的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取得积分,累计达到积分标准后,按晋级比列获得晋级资格的机制;“考核制”指在通过参加CAA公示的标准化培训和测试,成绩合格后获得晋级资格的机制。
第六条为保证段位晋级过程公平公正,积分取得合理合规,CAA设置“见证员”岗位,其依据比赛组织办法和比赛规则对段位晋级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段位签发授予
(一)所有段位晋级结果都需要由CAA审核,审核结果将对外公示。
(二)CAA授予段位资格并签发段位证书。段位证书由CAA统一制作管理。段位证书分为实体证书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可在CAA指定渠道查询。
第八条纪律
(一)段位资格获得者出现以下请况之一,CAA将根据请节轻重给与警告、通报直至注消段位资格等处罚,并列入CAA诚信违纪黑名单。
1、通过作弊等不当途径获得段位资格或伪造段位证书;
2、触犯法律,扰乱社会治安;
3、违反赛风赛纪规定;
4、其它不良行为。
(二)非CAA个人会员擅自伪造CAA段位证书,CAA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CAA所有。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2022年6月6日
中国大众钓鱼段位实施细则(试行)
一、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身份认定
(一)申请中国大众钓鱼段位等级需要注册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以下简称“CAA”)个人会员,会员的段位身份分为“现役”和“非现役”两类。
(二)现役段位身份
1、CAA已向社会公布了现役段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段位级别、段位积分、榜单排名等)的个人会员拥有现役段位身份。
2、取得现役段位身份后,任意连续12个月内参加过任意2次(含)以上CAA主办或认证的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的保留现役段位身份。
(三)非现役段位身份
1、取得现役段位身份后,任意连续12个月没有参加过任意2次(含)CAA主办或认证的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的标注为非现役段位身份。
2、标注为非现役段位身份后,已经获得的段位保留,已获得的积分根据规则不定期清零。
3、非现役段位身份的会员在完成CAA指定草作后,可恢复现役段位身份,具体草作流程以CAA公告为准。
4、个人会员在恢复现役段位身份前无段位晋级资格。在恢复现役段位身份当月,所积累的赛事活动积分有效,可正常累计段位积分使用。
(四)CAA个人会员可自行分享和使用本人实际段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役/非现役身份、段位等级、段位排名等)。引述方式和信息内容需真实反映使用者请况,如存在虚假宣传或使用有歧义的模糊信息对他人造成误导,CAA有权取消该会员的段位资格并面向社会公示。
二、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类别划分
(一)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等级从高到低共分为七级,分别为大众一级、大众二级、大众三级、大众四级、大众五级、大众六级、大众七级。
(二)非CAA主办或认证的大众钓鱼赛事活动不属于本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管理范畴。
(三)大众一、二、三级赛事活动是由CAA、各县级(含)以上地方政府、各地方县级(含)以上钓鱼协会、商业企业发起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面向特定区域内CAA个人会员的赛事活动,或由CAA批准的有重要意义的其它大众钓鱼赛事活动。
(四)大众四级赛事活动:CAA主办或与具备赛事组织能力的企业、组织、个人联合主办的普及型的商业赛事活动,由CAA批准的其它大众钓鱼赛事活动。
(五)大众五、六、七级赛事活动:CAA不参与主办,由具备相关赛事活动组织能力的企业、组织、个人主办的普及型赛事活动。要求大众七级赛事活动规模10人至25人;大众六级赛事活动规模26人至50人;大众五级赛事活动规模51人以上。
三、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积分认定
(一)参加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可以获得积分,并通过CAA积分系统自动累计计算。
(二)CAA认证的其它途径也能获得积分,积分获得方式CAA将向社会公示。
(三)参加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获得相应的积分,积分规则参照《中国大众钓鱼段位制积分参照表(试行)》执行。
(四)各等级的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都要进行最终的成绩排名,比赛不设并列名次,实施细则以各比赛具体规则为准。
(五)段位晋级(以下简称“晋段”)设置晋段周期,即在3或6个月(不同段位晋段周期时长不同)内通过参加CAA主办或认证的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取得积分。
(六)晋段的积分统计方法。在晋段周期内优先累计最优场次成绩的段位积分。
1、大众一级至四级赛事活动,在晋段周期内不限场次累计段位积分。
2、大众五级赛事活动,在3个月内取48场,在6个月内取96场最优成绩累计,参与分不累计。
3、大众六级赛事活动,在3个月内取96场,在6个月内取192场场最优成绩累计,参与分不累计。
4、大众七级赛事活动,在3个月内取120场,在6个月内取240场最优成绩累计,参与分不累计。
四、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段位晋段方式
(一)参与者在晋段周期内累计积分,在晋段周期结束时达到晋段条件的,按照对应晋段方式选拔晋段,一个晋段周期结束后,该晋段周期内的积分清零。
1、满足晋段条件时,积分相同的成员均可晋级;
2、晋段名额按“向上取整”的方式统计(例:四段结算时有123人具有晋段资格,取前15%,为18.45人,则结算时向上取整为19人)
3、晋段条件中除了通过参加CAA主办或认证的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取得积分,还能通过CAA设置的其它计分方式来获得,CAA将通过指定渠道不定期发布相关积分办法,所获积分同样适用于晋段要求。
(三)晋段成功的会员,保留晋段后段位成员相同时间内的段位积分,以相同时间内段位积分进行排名。(例如:六段晋级七段时间为每3个月评段,七段晋级八段时间为每6个月评段。在第3月结束时,六段未晋段成功的,段位保留且积分清零;六段晋段成功的成员,段位升1段,且积分保留,与此3个月期间的七段成员,同时积累相同月份的段位积分,公平竞争。)
(四)CAA将根据各赛事活动实际请况、各段位成员规模、各段位积分水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限制等对晋段时间适时调整,具体方式以正式通知为准。
五、监督管理
(一)为保证段位晋级过程公平公正,积分取得合理合规,CAA设置“见证员”岗位,其依据比赛组织办法和比赛规则对段位晋级过程进行监督。“见证员”负责监督大众五、六、七级赛事相关工作。
(二)参加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的CAA会员需要配合“见证员”的监督,尊重监督结果。
(三)“见证员”的选拔和认证工作参考《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见证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中国大众钓鱼段位相关钓鱼赛事活动发起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希望主办中国大众钓鱼段位赛事活动,需在CAA指定渠道注册活动“发起人”,发起人必须有一定赛事活动组织能力。
(二)发起人发起的比赛必须选择在CAA认证钓场举行,并有见证员监督。CAA将对申请赛事活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CAA将对外发布比赛信息,有条件的接受社会报名。
(三)已审核通过的赛事活动,因报名人数和其它外界因素超过或无法满足原赛事等级要求,CAA将对发起人提出的条件重新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修正赛事等级。
(四)结果认证及积分流程
1、赛事活动成功发布后,会员可自行报名参加。
2、赛事活动期间需受见证员监督,活动结束后,由发起人填写赛事活动成绩结果数据,见证员进行后台确认,确认后段位积分按时自动累计到各会员账号内。
3、赛事活动如果没有接受见证员监督,则该赛事最终结果只累计应得分数的10%分数。
4、赛事活动结束后,比赛结果和积分请况将在CAA指定渠道公布,会员有权在赛后30分钟内对比赛结果进行申诉,如对比赛结果和积分请况无意义,次日将自动累计到会员账户。如有会员进行申诉,CAA将在解决申诉问题后的次日对积分进行核算,并自动累计到会员账户。
5、实际参加赛事活动人数(即系统可录入的参与人)少于报名人数的,在赛事活动开始前,由发起者宣布赛事活动段位积分降级为对应赛事活动级别。
6、实际参加赛事活动人数(即系统可录入的参与人)多于报名人数的,在赛事活动开始前,由发起者宣布参与者增加,但该场赛事活动级别不变。
(五)在各段位晋段日时,只统计晋段日前所有无投诉申诉的赛事活动积分请况,当日赛事活动成绩不进行累计。(例:6月1日是晋段日,所有成绩核算5月31日段位积分成绩,6月1日保留5月31日举办的赛事活动申诉仲裁时间,最终结果于6月2日公布。)
七、本实施细则仅针对“积分制”晋段。“考核制”晋段方法见CAA相关公告。
中国大众钓鱼段位积分参照表(试行)赛事活动积分
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见证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配合《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暨钓鱼项目大众运动水平等级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段位制”)实施,确保段位晋级(以下简称“晋段”)过程公平公正,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以下简称CAA)设置“见证员”岗位并制订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证段位晋级过程公平公正,积分取得合理合规,CAA设置“见证员”岗位,其依据比赛组织办法和比赛规则对段位晋级过程进行监督。“见证员”负责监督大众五、六、七级赛事相关工作。
(二)见证员需具备一定钓鱼运动知识,对钓鱼赛事和钓鱼活动了解,为人正直公正。
(三)履职范围:
1、规范:赛事活动在执行过程中主题、形式、场地、人员等实际信息与申报资料是否相同。
2、公平:协助赛事活动发起人和当值裁判员在比赛规则的约束下,保证参赛选手获得公平参赛的权力,并能够确保同等级比赛的判罚和积分标准一致。
3、所有关于赛事活动的申诉和投诉都由该场赛事活动设置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见证员仅对仲裁机构提供佐证帮助。
(四)CAA委托特定机构对见证员进行培养和选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CAA书面认证,且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年审不合格者取消见证员资格。
(五)CAA委托特定机构对见证员进行管理,该机构对见证员履行完全的管理责任。
第二章 监督方式
(一)见证员对赛事活动的监督为线上监督,见证员通过观看赛事网络直播的方式进行监督。
1、CAA在指定平台开设直播地址,赛事活动的发起人提供直播内容,见证员按比赛时间登录直播房间。
2、直播画面要求:
(1)见证员检查直播画面范围能不能收录全部参赛选手和完整的赛事活动现场。
(2)见证员应根据需要移动镜头,并对部分画面进行特写查看。
(3)直播画面需满足直播平台基本规范,不得出现不雅内容、违法内容等,见证员发现后应及时提醒改正。
第三章 见证员权利与义务
(一)见证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CAA推行的大众五、六、七级的钓鱼赛事活动中,见证员有权监督比赛产生段位积分的真实新和有效新。
2、见证员有权对活动中不公正或有违平台规则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见证员有权对赛事活动提出降级建议,提供相应说明的见证新材料,并提交CAA进行确认。
(二)见证员承担以下义务
1、见证员认同CAA的项目发展理念,维护中国钓鱼运动段位制和见证员岗位的声誉。
2、见证员接受CAA委托的特定机构的管理,遵守该机构的运行机制,尊重该机构对见证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见证员有在各赛事活动中承担监督责任,履行公正监督的义务。
4、见证员应主动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5、见证员应该服从CAA委托的特定机构的委派,完成指派的监督任务。
6、见证员在工作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经饮品,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要品及物质。
7、热爱中国钓鱼事业,自觉维护和传播中国钓鱼文化理念。
8、配合进行有关见证员监督或其他请况的调查。
第四章 见证员的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在工作中,遵守有关规定,作风正派、考评公正、表现突出的见证员,CAA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处罚
凡徇私舞弊、违规草作者,CAA将视请节轻重给予警告、停职,直至撤消见证员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CAA将协助执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1、对违规违纪见证员的处罚:
(1)警告和通报批评;
(2)取消一定场次见证员监督资格;
(3)注销见证员监督资格。
2、严重违规处罚办法:
(1)见证员在监督期间存在1场被申诉举报有不当草作的,经查证,对该见证员处以警告处分,取消本场赛事活动所有段位积分累计。
(2)见证员在监督期间存在2场被申诉举报有不当草作的,经查证,取消该见证员资格,取消被申诉举报的赛事活动的所有段位积分累计。
(3)见证员有其他构成犯罪行为的,经查证,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取消该见证员资格,追究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五章 见证员的申报及考核认证
(一)申报基础条件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周岁以下;
3、热爱钓鱼运动,熟悉钓鱼运动常识,自觉维护和传播钓鱼运动文化理念;
4、愿意承担见证员的义务。
5、独立个体,不参与任何商业代言,不与任何企业、俱乐部进行商业合作。
(二)见证员考核条件
1、参加过见证员专题培训;
2、参加见证员理论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
(三)收费标准
段位制见证员培训考试收费包含培训费、教材费、讲课费、场地费和认证服务费等,具体收费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费用由管理机构收取。
(四)申请流程
1、在CAA指定渠道注册CAA个人会员,并在该渠道提出注册见证员的申请,填写申请见证员所需的基本信息。
2、见证员管理机构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制作培训人员名册,按照实际参与人数向CAA提交见证员培训名单,CAA进行确认并对外公布。
3、见证员管理机构组织人员进行见证员培训和考核。
4、通过考核后,CAA颁发见证员资格证书,并在对外公布名单。
5、未通过考核的学员,有1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未通过考核的,需要重新参加见证员培训。
第六章 见证员管理
(一)管理机构组织
1、CAA仅对见证员进行认证,见证员的管理由CAA授权特定机构进行,即见证员管理机构。
2、见证员管理机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收费项目均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见证员年审
1、见证员每年都要进行年审,年审方式为参与线上专题考核,通过后可继续享有见证员资格。
2、未通过年审者取消见证员资格。如要恢复,需再次申请,并重新参加培训与考核。
3、为帮助见证员高效完成监督任务,不断提升专业水平,见证员学习材料将不定期进行更新,年审考核内容根据学习材料进行升级迭代。
(三)收入报酬
1、由CAA标注公益新质的赛事活动不提供见证员报酬。
2、见证员参与其他商业新质的赛事活动可视为有偿工作。费用标准在CAA官方平台及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3、见证员有偿工作的收入计算方式以见证员管理机构发布的管理办法为准。结算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第七章 见证员工作流程
(一)见证员监督工作原则
1、见证员根据赛事活动列表清单,可自行选择赛事活动进行监督。选择后见证员如有特殊请况无法监督的,须提前30分钟报备平台方进行调整更换其他见证员。
2、如果遇到赛事活动无见证员监督,见证员管理机构将进行指派。指派工作遵循自愿原则、择优原则,有直接业务往来或亲缘关系的采取回避原则。
3、赛事活动场次过多,见证员数量无法满足所有赛事活动时,按赛事活动申请的时间顺序依次分配。
(二)见证员监督工作流程
1、发起者发起活动后,申请见证员监督,填写活动预计时间,缴纳见证员监督费用后,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在待开放活动专栏中有所展现。
2、见证员可以在待开放活动专栏中观看到所有已申请、已审批的赛事活动。见证员可自行选择想要监督的赛事活动。
3、当赛事活动确认见证员监督后,提醒赛事活动申请成功,并可开放会员报名。
4、所有赛事活动均须申请审批。审批通过的赛事活动开始前30分钟,仍无见证员参与的,该场赛事活动按无见证员监督规则执行,列表内也将特殊标识提醒。
5、赛事活动开始前60分钟,需发起者填写被监督直播间的房间号,由本场见证员按时进入直播间监督。
6、赛事活动结束后由见证员根据实际请况,监督发起者填写的最终数据,包括成绩内容、竞赛时间,确认无误后段位积分自动累计。
第八章 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CAA所有。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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