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主任承认,医生应该认真填写病历,不应该复制粘贴,而且病历也应该有严格的核查机制。他们不推卸责任,此事发生以后,已经对主刀大夫、审核大夫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处罚。同时,虽然病历有错误,但此错误是工作不严谨造成的,与患者的实际手术不存在利害关系。郭主任表示,院方可以退还张先生的手术费用,同时还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
张先生对这样的处理方案并不买账,他认为,这个医院连写病历这样基础的工作都能做到漏洞百出,那他有理由怀疑自己的手术也存在问题,因此才导致他现在不得不去做第二次手术。张先生认为,除了退还手术费用外,自己到人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的六万多元费用也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对于这个要求,郭主任明确表示拒绝:“你要认为我们的处理意见不合法、不合理,你可以走司法鉴定和医疗鉴定。到时候我们该承担多少责任就承担多少,该赔付多少钱就赔多少钱。”
既然矛盾双方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那就找个能管他们的部门去维权吧。张先生和记者一起来到邯山区的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明仁医院属于二级医院,直接归市卫健委管理。一行人又马不停蹄地来到邯郸市卫健委,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复:“我们负责人说了,你现在先走属地管理,到邯山区卫健局。”球儿又踢回来了,这让张先生着实有些M茫:病历写成这样,这事儿到底该怎么定新?谁来给他定新?自己又该向谁反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