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央广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尤其是需要社会资本的投入。日前,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发挥自身优势,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乡村振兴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资本投入支持。
社会资本可以重点投资的8个领域是: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推广优质特SE种源、提升农业科技装备、推进农业生产服务业、发展绿SE高效农业、推动乡村产业集聚、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乡村生活服务业。其中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村企合作,打造美丽乡村等。鼓励企业围绕小站稻等地产优势主导产业,以生物技术为突破,做强做优津牌种业等。鼓励社会资本加快海水养殖、淡水养殖、水稻等7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鼓励企业助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打造高标准、高附加值的绿SE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鼓励社会资本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发展采摘认养、创意体验、民宿养生等高品质休闲观光农业等。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经营乡村民宿和农家乐等。
为确保社会资本投资效益,《意见》提出,支持各涉农区设立乡村振兴支持政策,综合采取资本金注入、财政奖励、运营补贴、投资补贴、融资费用补贴等多种方式,稳定社会资本投资收益预期。发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等。降低企业投资运营成本,落实国家和市关于农业生产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和市免征停征行政事业新收费和政府新基金项目政策。
《意见》提出,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不得侵犯农民利益,不得侵害农村集体产权,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严禁以发展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为名开展违法违规非农建设,严禁农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