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职工,阵地建设是基础。走进文旅厅“职工之家”,满满两墙书架上,整齐摆放着各类图书供职工借阅;健身房内,跑步机、乒乓球桌、瑜伽垫能满足多元需求,让职工在工作之余释放压力、锻炼身体。“‘职工之家’投用以来,已成为大家开展活动的重要阵地。”文旅厅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之家”设置有长条桌和观影区,吸引了不少职工团体来这里开展学习交流和文体活动。
据介绍,为保障职工经神文化权益,在省直各单位中,这样的职工之家已有26家,成为职工群众的幸福港湾。此外,省直机关职工教育活动阵地项目也在建设中,建成后,可容纳1000人开展工会活动,显著改善省直单位工会会员活动条件。
/维护安全感/
办实事,营造安全顺心的工作环境
在省直机关玉泉幼儿园校园展板等醒目位置,关于“安全”的提示随处可见。“我们梳理绘制了错时错峰入园离园流程图、传染病排查工作流程图、食品验收入库流程图等‘6S’安全标准化流程图30多份,促进了幼儿园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幼儿园负责人表示。
为给广大职工群众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近年来,省直各级工会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本单位自改自纠、提升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截至目前,已有32家省直单位通过参与竞赛活动,捧回了“安康杯”。
职工群众的安全感也与安心顺心的就业环境息息相关。
再过几个月,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女职工邹杭即将生产。此前,邹杭所在的工会与单位行政方签订了集体合同,规定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Ru期依法享受特殊保护。有了集体合同的保护,邹杭得以一边安心工作,一边静待孩子的出生,心中的“安全感”更足。
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工会女工委主任余静介绍,研究院工会每三年与单位行政方开展集体协商,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维护。
在省直各部门(单位),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工会是职工的“代言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职工群众是最基本的职责所在,“集体协商”即是重要途径之一。
“集体协商,有助于协调企业经营者与职工之间带有共新的劳动关系,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搭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省直机关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省直机关工会积极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支持所辖基层企业工会围绕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合理确定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提出协商议题和议程,推动企业集体协商广泛涵盖疫请防控、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等重点内容,不断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覆盖面也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