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娘家人”,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是工会的使命所在。近年来,省直机关工会坚持从最急的事做起,建立了以大病救助、困难帮扶为基础的多元化帮扶体系,与困难职工共渡难关。
为适应需求,省直机关工会多次修订困难帮扶办法,特别是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补充完善,扩大了帮扶范围,提高了帮扶标准。“根据目前的政策,特困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2万元,每人每年可获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50%的一次新医疗帮扶,最高可达12万元。对需继续治疗的,从次年起仍按此标准每年给予一次新医疗救助。”省直机关工会事业发展部负责人介绍。
受益者还有职工家属——省直机关工会相关政策规定,对特困职工家庭职工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且年度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当年给予其自付医疗费用30%的一次新医疗帮扶,最高不超过8万元;未达到特困职工家庭条件,年度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年总收入60%的,也可申请医疗救助。
据统计,2019年至2021年,省直机关工会为110名患大病的职工家庭发放医疗救助金约182万元。
针对长期困难的职工家庭,省直机关工会也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
“特困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省直机关工会建档帮扶。目前,我们帮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有225户。”省直机关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至2021年,省直机关工会共为建档困难职工发放生活(医疗)补助、意外致困救助、学生学杂补助等帮扶金335.68万元。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金秋助学”为困难职工家庭的莘莘学子铺平了求学之路。近3年,省直机关工会资助了4000余名省直单位及部分市(州)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范围涵盖了幼儿园至大学所有学习阶段,投入金额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