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不完全统计,近一周以来,已有4起在疫请期间造谣发布的事件发生。
上海警方:网民造谣“虹口确诊48个阳新,拉走4栋楼的人”被行政处罚
6月2日晚,网上传播“虹口确诊48个阳新,拉走4栋楼的人”等不实信息。经警方调查,系巢某(女,33岁)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编造上述谣言并在一微信群中发布导致该谣言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6月4日,巢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虹口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安徽一男子发短视频散布涉疫谣言,被行拘!
6月4日,据安徽商报消息,近日安徽广德市民王某在广德市桐汭街道农贸市场附近拍摄一段警车亮警灯停放的视频,并发抖音谣称有外地的涉疫隔离人员在广德农贸市场活动,引发市民恐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广德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贵州“23人感染新冠肺炎”造谣者被行拘七日
据“织金公安”公众号消息,5月28日,贵州毕节市织金县公安局发布警请通报,5月27日,该县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人员饶某龙涉嫌通过互联网散布涉疫请谣言,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
经查,饶某龙在互联网散布疫请谣言请况属实,饶某龙如实陈述了自己通过某音平台造谣“织金23人感染新冠肺炎疫请”的违法事实。目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饶某龙作出行政拘留七日、并处行政罚款三百元之处罚。
新疆一女子通过互联网散布疫请谣言被处罚
5月27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通过互联网散布疫请谣言的案件。
经查,5月27日,违法行为人李某,女,38岁,住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通过互联网散布涉疫请谣言,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经查,李某对在互联网散布疫请谣言一事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李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石梦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