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云也
中国裁判文书网 10 月 18 日又发布了一项结肠癌漏诊的民事判决。
即便是最容易发生漏诊的近端结肠,即便司法鉴定中心也承认虽然是最敏感的方法,结肠镜检查癌症仍有一定漏诊率。
但最终一审仍依据「不排除医方结肠镜草作欠经细耐心致结肠癌漏诊的可能,未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患者消化道肿瘤的诊治,过错与患者的死亡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过错参与度为 20%~30%)」的鉴定意见,酌定某县人民医院依法应对刘某某的损失承担 25% 的赔偿责任判定,赔偿金额达 30 万元。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做胃肠镜防早癌」,消化内镜的普及受到了极大重视。与早年间主要因没做而漏诊相比,如今做了内镜还漏诊,渐渐在消化道癌漏诊纠纷中占据了更高的比例。根据《执业医师法》,在漏诊认定中,医院的硬件条件限制可以豁免责任,但医生技术水平不足不能。
那么做了肠镜还漏诊的请况,还能再减少吗?
受了苦还查不出,不全是患者的杞人忧天
对于消化道肿瘤,开展平均风险、无症状适龄人群筛查,是目前发现早癌最有效的方法。以我国发病率居恶新肿瘤第二位的结直肠癌为例,它的发展过程长达 15~20 年,只要在腺瘤发展为腺癌前,早期发现、早期切除,那么患者发展成结直肠癌的风险就会显著下降。欧美研究数据发现,结肠腺瘤切除后,结直肠癌死亡率下降达到了 53% [1]。
我国消化内镜检查的开展较晚,但从一开始引进和发展消化内镜技术,就得到了自上而下足够的支持和重视。
「即便是网络上有不少的宣传,但患者们对于消化内镜的了解还是不太够,我们能感觉到患者对内镜检查普遍有挺大的恐惧。」华中某县级中医院消化内科主治医师胡文平描述了自己与患者交流的感受,「一方面是害怕痛苦,但现在即便在我们这样的基层医院,无痛内镜检查也占到了八成以上。另一方面患者还是担心受了苦、花了钱,做了还查不出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