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新闻网
中新文娱北京6月15日电(记者 任思雨)“我,王一淳,实名举报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6月13日深夜,导演王一淳在微博发布控诉欢喜传媒长文,一时引起热议。
之后的双方拉扯中,欢喜传媒与王一淳各执一词,王一淳称欢喜传媒违约在先,欢喜传媒则称其文章不实,将保留追究其侵权法律责任的权利。
王一淳:欢喜传媒税务虚假抵扣
长文中,王一淳回顾了2019年10月起与欢喜传媒合作筹备电影的经过,当时双方约定由欢喜传媒出资、王一淳担任法人成立承制公司来完成王一淳的新片《绑架MAO乎乎》的制作。随后,王一淳如约成立承制公司河南静深影业,并转让了剧本版权。
王一淳称,2020年5月,欢喜传媒向静深影业账户打来制作费551万元,6月,欢喜传媒决定暂停项目,之后将静深影业告上法院。最终,静深影业被判返还投资款505.18万元及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共计约583万元。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