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恩施日报
本报讯 (全媒体见习记者刘丽华 通讯员徐可、周琦)“我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带动村民学法用法守法,主动参与法治乡村建设。”11月4日,鹤峰县太平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仪式上,接过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牌的村民何水英说。
当天,鹤峰县为首批19户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鹤峰县农业农村局专家现场开展法治培训。
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是“八五”普法规划中的一项全新工作,是构建新发展时期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鹤峰县农业农村局、鹤峰县司法局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按计划积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