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印发《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2020年版)》。
意见指出, 基金支付的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要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参照政策范围内费用范围执行。
同时,也明确指出了 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具体如下:
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
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