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原因:经过“商鞅变法”后之军功爵制直接使得平民阶层人数加大,造成“老秦人”等旧贵族势力缩小,打击了宗族利益,外人的过多介入使得新旧贵族之间的权力斗争日益机化也是商鞅之死的原因之一。秦朝建立前后的制度没有及时调整,“老秦人”之地位或代言群体逐渐消亡
主观原因:秦二世“自作孽不可活”之政治行为,也使得宗族势力分崩离析。经过楚汉之争后,分封制度也造成宗族势力无法集中,盘根错节的制度节制了“老秦人”的成长环境,也使得“老秦人”请节消耗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