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赵凌虚
清代影视剧中多见关于粥场的画面,如《雍正王朝》等,都在某一角度对历史上存在的“粥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还原。粥厂,也就是给灾民发放能够勉强户口的稀饭,特别困难户可以到这里领饭勉强救命。后两种形式有更多的共同点,都是无偿施舍,对象都是几乎要饿死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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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粥也有不同的形式,有的是纯粹官办,有的是官绅合办,也有人出于慈善私家独办。 比如在京师也被称为“首善之场”,在京师,平时就设有粥场,如《燕京岁时纪胜》所载,京师广宁门外的普济堂,“冬施粥饘,夏施冰茶”。但是覆盖程度并不广泛。从康熙到乾隆朝的赈灾请况。康熙四十二年(1703)江西兴国大旱,颗粒无收,转年春天张尚瑷就任县令,立即进行救灾,每人每天按五合米下锅,五更煮粥,煮好打钟,人们从进来,从西出去,妇女在另外的殿里打粥。开始每天用米七八石,后来增加到二十石。就是这样,道路上仍有许多被饿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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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年直隶河间府水灾,大量饥民没有饭吃,巡抚李光地不得不动用库存和借支银两十余万购买粮食,一面平粜,一面设置粥厂煮粥散给饥民。。在他的年谱中记载:“贫民赖以存济,故岁虽荒,而途无殍者。”显然这次赈济灾民的手段是有效的。到了乾隆时期在赈灾方面是颇为用力的,由于过多拨付,漕运官员提醒乾隆说:“康熙时共截漕粮二百四十多万石用来救灾,雍正年间也不过二百九十万石。可乾隆元年到二十年,就已多达一千三百二十多万石。”听了庞大的赈灾对比数据后,乾隆也觉得很意外,但解释说:“朕遇到偏灾,即有人饥己饥人溺己溺之怀,不能自己,也没想到会动用这么多的漕粮。《清高宗实录》
清代画面
尽管如此用力,乾隆依旧没能改变初衷,他经常告诫“为督抚者,第一应戒讳灾之念。”并阐释说:“朕御极以来,旰食宵衣,勤求民隐,水旱灾荒乃民生第一切务。朕为未雨绸缪之虑,夙夜焦劳,无时或释,训饬督抚大臣,至再至三。伊等亦知讳灾必获重谴,不敢自蹈罪戾。”《清实录》乾隆三十八年(1773),广东出现台风灾害,两广督抚报告,乾隆派出大臣运送救济粮到广东,于是向各府州发出告示,官府设粥厂施赈。在广州,粥厂设于院落宽敞的东门附近教场和西门附近的寺庙,又在市内相宜地点设立两个粥厂。粥厂煮粥有胥吏负责,由官员实行监督,吏役克扣米粮,官员可以监督,而官员吞没稻米,衙役则不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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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煮粥用的是米,渐渐地掺和白泥进取,再后来就直接煮树皮,所以饥民“嚼泥泥充肠,啮皮皮以香”最终到了“嚼泥啮皮缓一死,今日趁粥明日鬼”。就在教场的粥厂旁边,死尸和骸骨随处可见。因此可以知道,乾隆的赈灾虽然初衷极好,却被地方执行不力。虽然“印委各官,点验灾黎,按户计口。”但是在推进时,基层官吏,甚至捏造不存在的名单进行贪污。当时的外国马戛尔尼来华团的英国人做过描述:“去年,山东河决,淹没居户无数……立即拨发库银四万两,赈济灾民,而户部先没去二万两,以下每一转手,则复去若干两,自二万,一万以至数千、数百不等。层层乾没之手续既过,最后之实利及于灾民者不过两万而已。”
马戛尔尼访团
嘉庆九年,浙江发水,巡抚阮元是当时颇为有草守和能力的儒臣,因此他积极实行平粜、赈济、借种子等办法进行紧急救灾。第二年依旧灾请不断,于是实行粥赈法,在15个州县设立34个粥厂,每个厂聘请品行端正的乡绅进行管理钱钱粮和分发粥的具体事务,不让胥吏参与。在打粥程序上,把男女分为两地,老弱病残集中到一起。到打粥时,敲梆子或放炮为信号,这样避免人挤人的无序混乱。有的在寺内搭盖大芦篷,防止大雨,还专门给妇女建立厕所,对有病的人发放汤要。由于秩序井然,规划周到,一天有几万人来回进出粥厂,并未发生踩踏和饿死人的现象。因此,阮元总结,之所以他的办法之所以行之有效,就在于使用绅士而不用官吏。他在《行赈湖州示官士)诗中不无感叹地写下:“天下有好官,绝无好胥吏。政入胥吏手,必作害民事。”的凄凉与无奈。
光绪时期发生严重水灾
,:“京东大水,通州水几冒城,自是无岁不水” 。到了1894年时最为严重,造成的灾害也最惨烈,以至于到了“无舍不漏,无墙不倾",“人皆张伞为卧处”,“市中百物腾贵,且不易致,蔬菜尤艰,诚奇灾也”的地步。 严修在日记中记载说:“自五月十八日雨,二十四日始睛,而十九日雨,三十日戌刻大雨,至初三日戌刻始止,然未开晴,连日又雨数次,居室十余楹,漏痕殆遍”,“忧心惶惶,如滨大难”。可以看到当时I的水灾时间之长,严重程度之广,受灾人数和面积则不言而喻了。
光绪时期救灾旨意
打粥的惨状与和官员的贪污。打粥人的状况形如乞丐,不到万不得已,灾民不会到这个地方,几乎在要饿死的请况下,才来到粥场。可以想见,老幼病残手持藜杖,媚妇背负婴儿,饿得移不动脚步,说不定走着走着就倒下来。 饥民等待打粥之时,主官官员的敷衍与懈怠,饥民之的嗷嗷待哺;等到领粥之时,胥吏之豪横,饥民之怯弱;在回归路上,见向隅之老病同类,确实十分凄凉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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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赈济,历来是赃官污吏聚财的好机会。他们的手段,就是蒋伊所说的:“报名有费”,“廪给有扣”。不给钱不让上赈籍,这就是报名有费;粥厂之粥,搀和泥土树皮,留下好米,是乃廪给有扣。康熙时举人郑世元有规劝胥吏千万不要发灾荒财的劝诫诗,:“黄须大吏骏马肥,朱旗前导来赈饥。 饥民腹未饱,城中一月扰。 饥民一箪粥,吏胥两石谷。”虽然这样号召,但是没用,在清代,这种赈灾往往是官员趁机打捞一笔的机会。 粥厂的利弊得失。设立粥厂的好处是立即吃不上饭的活命问题。极其贫寒百姓家徒四壁,只有施粥可以立即救助。阮元对此说:“赈粥,专为下下贫民供朝夕也”,:赈粥之举,则唯大荒之年,为极贫之户不能举火者行之,枵腹而来,果腹而往。”粥厂比其他服济方法容易办到,因为这是最紧急的事请,劝捐相对好实现。在乾隆时期的赈灾就存在许多问题,这一弊端被朝鲜使臣目击,在回国时向国王汇报说:“乾隆于恤民之政,非不勤恳。而任事之臣,率多雍淤。辽东分赈时,凤城将之行两朔赈政,而余皆于私囊,且以赈银换做唐钱。饥民一月所受,各不过五十文,号诉无阶,怨声载路,臣所目击者如此。”
晚清粥厂的出现,虽然能救活人,却也存在许多并发症。:一是灾民领粥要来往奔波,造成本来虚弱人的死亡。二是粥厂要用用大量胥吏,所花费用比散粥场还多,三是灾民来往于粥厂家门之间,不能恢复生产;四是灾民聚集一起,加剧彼此矛盾,可能发生民变;此外,还存在粥厂该打粥的人打不到,不该领的人却得到了。还有人认为,设立粥厂,聚合多人,会造成瘟疫的流行。因此,从许多角度来看,清代的赈灾是失利的,而粥场的设置仅仅勉强救活一部分人,这其中还要自求多福是否能够遇到一位好官。参考资料《清朝人的生活》、《乾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