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数:630
阅读时间:约3分钟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SE多普勒超声检查三项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等。
早在今年两会,温州市人大代表、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红萍提交了《关于落实政策保障措施 提升全民生育意愿的议案》,建议政府将无痛分娩单列纳入医保。张红萍表示,随着生育观念的转变,选择无痛分娩的产妇逐渐增多。市人民医院较早开展无痛分娩服务,目前分娩镇痛率在60%以上,产妇对此需求较大,但接近3000元的自费无痛针,相较整个生产费用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让许多产妇“望而却步”。
曾经的提案如今已成为现实,除了是人大代表更是一名女新的张红萍感到十分开心。
“挺好的,看到曾经的提案能够变为现实,政府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张红萍表示,希望接下来政府还可以进一步做好相应工作的配套,而她作为人大代表也将多多调研,为政府的一些决策提供科学的支撑。
除了将无痛分娩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畴,《通知》中还明确了: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用按不低于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给予报销;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将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SE多普勒超声检查三项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将癫痫、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等。
来源:温州晚报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