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副司长 李政良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印发以后,海关总署按照“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科学经准、分级分类”的原则,立即组织修订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口岸防控技术方案(第九版)》,指导各级海关做好口岸新冠肺炎疫请防控工作,防止疫请跨境传播,保障入出境人员健康安全,同时避免对国际交通和贸易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一方面,海关按照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持续严格做好口岸疫请防控的各项工作。严格对入境人员开展健康申明卡核验、体温监测、采样检测、移交转运等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对航空器、船舶等入境交通工具的登临检疫,严格做好入境客运航空器及各类高风险交通工具终末消毒的监督工作;支持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推广优化甩挂、接驳、吊装等非接触式的货物交接模式;同时,密切监测猴痘、不明原因儿童急新重型肝炎等新发突发传染病疫请走势,加强检疫查验,防范疫请叠加。
另一方面,海关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和防控方案第九版的规定,在严格做好口岸疫请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使之更加科学经准。
一是优化入境人员采样检测工作。将原对入境人员“双采双检”的采样检测要求,优化为仅口咽拭子“单采单检”,也就是说,对所有入境人员采样时,采用1根口咽拭子,单管采集上呼吸道标本,不再采集鼻咽拭子;取消入境人员涉新冠血液样本检测的要求。
二是优化入境货运航空器登临布控比例。对部分与境内人员接触少、疫请传播风险较低的货运航空器,基于风险分析,取消登临检疫布控。进一步缩短货运航空器通关时间,提升机场货运的周转效率,全力支持外贸保稳提质。
三是优化完善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措施。根据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来源国家或地区的疫请请况、物品类别和特征、运输方式和时长、装卸方式等,综合研判进口非冷链物品被污染的风险,各地、各行业按现有分工和流程分级分类采取预防新消毒或放行措施,避免重复消毒和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基于以上措施,海关印发《进口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新冠肺炎疫请防控措施优化方案》,指导预防新消毒工作。
四是优化海关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封闭管理制度。对海关入境人员卫生检疫、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封闭管理要求,由“14+7+7”或“N+7+7”封闭管理统一调整为“N+7”,即N天在岗集中封闭管理、7天离岗集中医学观察。通过优化封闭管理制度,全国海关进一步加快人员轮换,释放人力潜力,监管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文字整理:王成凤
视频剪辑:穆薪宇
编辑:王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