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王艾冰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这一制度的出台释放了什么信号?为什么要建立这一制度?个人养老金制度和现行的养老金制度有什么区别?有哪些增进?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
个人养老金制度释放了什么信号?
据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逐步探索建立了以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第二支柱职业养老和2018年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但三支柱发展并不平衡。
“我国的养老保险长时间以来一直以第一支柱为主,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较为单一,且存在不稳定新,这样我们的老人就不能过上更加体面的生活,养老金的稳定新也大打折扣。”郑秉文告诉记者,这一制度主要考虑到要进一步优化和改善老百姓养老金的收入结构,增强我国老年人收入和消费的稳定新,从而提升老年人的体面幸福感。”
谁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意见提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这应该是一个普及型很高的制度,按照规定,任何人群都有机会参与进来,所以在人口普及型上来讲,这一形式应该大于第一、第二支柱。”郑秉文强调。
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哪些意义?
“首先,养老金收入靠社保这一个支柱,老人不可能过上更体面的生活,该制度有利于3个支柱协同发展,从而满足大家的需求;其次,该制度还可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家族财产结构,提升金融资产和养老资金占比,从而稳定消费预期。”郑秉文介绍,中国资本市场养老金占比很少,只有1%左右,发达国家占比则达到了20%-30%,所以我国养老金投资的回报率整体偏低,大家对于养老金的期待也就不高,发展个人养老金制度能很好的改善这一请况;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我国养老服务相关企业注册量不断增加。我国现存养老服务相关企业24.52万家。郑秉文提出,“以个人养老及制度为代表的第三支柱加入到养老金中来,老年人的退休收入水平会有大幅度提升,能很好的改善养老金的收入结构,提升个人养老金收入。”
个人养老金制度与现行的养老金制度有何冲突?
“这一制度与现行的养老制度没有任何冲突,任何国家都是以第一支柱为主的,第二、第三支柱属于锦上添花。”郑秉文表示,我们国家也不例外,目前,我国养老金制度也是以社保为代表的第一支柱为主,个人养老金制度加入进来只会优化养老金收入结构。
个人养老金制度如何实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请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新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郑秉文指出,“对于优化养老金收入结构而言,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政策,但是未来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具体实施上,要让这一制度的具体实施设计的有吸引力、方便,让老百姓自愿加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