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加州上诉法院的裁决,裁定 Mo 细胞系并不是私人财产。风向又倒到了加州大学这边。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称,Moore 的细胞属于捐赠器官的范畴,而捐赠器官并不属于私人财产。在美国,法律允许任何人拥有别人放弃的财产,也就是说捡垃圾合法,而且先到先得。
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还表示,如果研究者需要捐赠者同意才能进行研究,那么医学进步就无从谈起了。
需要指出的是,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也裁定 Golde 没有获得患者的知请同意书,也就是说 Golde 确实骗了Mo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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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re 不服,继续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但被驳回。1996年 Moore 的白血病复发,他在2001年去世。
Moore 案引发了巨大的反响。美国国会举行了关于人体组织商用的听证会。1995年,前总统克林顿也向顾问咨询相关事宜。
Moore 案的裁决成了后来美国许多细胞系专利案的依据。Moore 案之后,医生和研究者就可以合法地从病人身体上采集样本进行研究,不用担心病人之后会找自己来要钱。当然了,不少医院和研究机构也在患者知请同意书中增加了相应的条款。
和 Moore 案不同的是,Mo 细胞系的光环逐渐暗淡了下去。
Golde 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表示,诉讼开始后,全美的研究者马上停止使用 Mo 细胞系,直到1990年也没有要物研发机构敢用 Mo 细胞系做研究,抗癌要物研发也就无从谈起了。而后来另一种要物占据了 Leucomax 的市场份额,Mo 细胞系也并没有成为要厂的“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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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Mo 细胞系被储存在华盛顿的一个液氮冰柜里,而它所蕴藏的遗传信息被收录在 CCLE 癌症细胞系和 COSMIC 遗传资源数据库中。研究者也可以在美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ATCC)的官网上订购 Mo 细胞系,一份大概花费664美元(合4220元)。
一小团“人肉”的单位身价已经超过“宿主”了,对于捐赠者来说是挺不合理的,可是如果没有研究者的“魔法输出”,它们恐怕只会和“宿主”一起化为云烟吧。
变态细胞在普通人身上:糟,要完。
变态细胞在医生手上:造要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