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西双版纳报
州庆、春节双节将至,走亲访友、外出旅行时享受美食必不可少。为保障全州人民能过上一个阖家团圆、喜庆祥和的节日,现针对州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作出如下风险预警提示。
致广大消费者:
(一)食品采购要留心。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时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
(二)自制食品要规范。食品原料要洗净,加工用具和食品原料生熟要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烹调时要烧熟煮偷,凉菜要现吃现做;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必须彻底加热;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不食用野生蘑菇及病死畜禽肉;不购买、食用国家禁止经营、依法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不饮用私人酿制的“三无”白酒。
(三)外出就餐要谨慎。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合法资质、环境干净卫生的餐馆就餐。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偷的菜肴;慎重选择熟卤菜、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切忌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四)农村集体聚餐要报备。我州春节有吃杀猪饭的习俗,农村集体聚餐主办方要自觉履行报告义务,及时向辖区村、社区报备,切实加强备案管理,认真落实“谁备案、谁负责”的要求,严禁未经备案自行举办农村集体聚餐的问题发生。落实《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各项要求,科学烹调、合理膳食,强化宴席食品卫生督查,防止群体新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虚假宣传要警惕。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选择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认准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存正规销售凭据。要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要品,不能宣传疾病的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