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陇东报
民主法治典型案例(七)
探索创新“1+1+3”治理新模式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程家河村位于庆城县翟家河乡西南部,境内沟壑纵横,梁峁起伏,自然条件较差。全村共辖7个自然村,325户1284人,中共党员46名。全村总土地面积1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543亩,人均占有耕地4.43亩。
程家河村坚持党建引领,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在乡村治理上狠下功夫,成功探索出“1+1+3”模式(第一个“1”是指新时代文明实践引领,第二个“1”是指一支“红蜜蜂”党员服务队引导,“3”是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打造以自治为核心、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支撑的治理理念,实现乡村发展的自主新,让广大村民群众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为乡村振兴机发澎湃动力。
以“自治”为核心,夯实乡村治理基础。以村民自治为核心,保证和支持广大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自我管理,推行“积分存折”制度,由原来的“挣工分”变为“挣积分”。将“一约四会”(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DU禁毒会)作为抓手,引导群众更好地参与本村社会秩序维护、村风民俗培育、经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积极破除封建M信,抵制高价彩礼、人请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旧习,为新民风建设提供保障。
以“法治”为保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打造“五个一”工作法,即“一诊所”(法律服务诊所)、“一广场”(法治文化广场)、“一通道”(数字乡村平台矛盾纠纷调解申请通道)、“一辆车”(“红蜜蜂”流动调解庭)、“一张网”(四级管理网络),健全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搭建联村联户的法律服务平台,将“送法到家”服务落到实处。举办普法宣讲,发放普法手册,开展普法演出,让法治文化理念在寓教于乐中深入人心,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以“德治”为支撑,创新乡村治理载体。以德治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以轮理道德规范为准则,建设“一礼堂”(道德文化大礼堂)、“一超市”(“红蜜蜂”积分超市)、“一队伍”(一支草根文艺宣传队)、“一展厅”(一个数字展厅),实现乡村治理有魂,形成了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达到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德治思维,做到讲道德、守公德、扬美德,不断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涵养,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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