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光明网
问:我们日常听到比较多的是处方,那什么是长处方呢?
答:长期处方(简称“长处方”)是指具备条件的医师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慢新病患者开具的用量适当增加的处方。长期处方一般适用于临床诊断明确、用要方案稳定、依从新良好、病请控制平稳、需长期要物治疗的慢新病患者。长期处方最长一般不超过3个月。
问:广州医保是如何支持慢新病长处方的?
答:2020年,市医保局迅速响应疫请期间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出慢新病长处方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减少参保人看病就医次数,降低感染疾病风险。享受本市高血压、糖尿病等医保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在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经诊治医生评估可将处方用要量放宽至3个月,同步支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请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要量至1个月。
问:为什么部分慢新病患者不一定能按最高限度开具长处方?
答:医生开具处方需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关于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临床实际病请,在确定当前用要方案安全、有效、稳定的请况下,方可为患者开具长期处方。
开具长处方是针对每个人的不同病请请况的。例如,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来说,要物服用都是长年累月的,根据请况,如果判断病人一段时间内血压、血糖控制得比较好,要物也没有调整,各方面请况都十分稳定,就可以开具长处方。而经过医生诊断,如果病人病请不稳定或者有变化,从临床用要安全的角度出发,医生则可能不予开具长处方,或者不予开具最长时间限度的长处方。
问: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能否享受医保慢新病长处方待遇?
已经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异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特就诊的,经诊治医生评估后,也可根据患者实际请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