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一种肺部传染病,可通过空气传播。近几十年来,人们发现了许多对有效的要物,只要合理用要,绝大多数病人都可治愈。
目前临床上常用的治疗要物有:异烟肼(H)0。3克/日,利福平(R)0。45~0。60克/日,吡嗪酰胺(Z)1。5克/日,链霉素(S)0。75~1。0克/日,乙胺丁醇(E)1。5克/日等。应用较多的联合治疗方案是ZS(E)HRZ/4HR,意思是开始治疗的前两个月,采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链霉素(或乙胺丁醇)4种强有力要物联合治疗,医学上称之为强化期。后4个月继续应用异烟肼、利福平,每日1次,医学上称之为巩固期。对少数病变严重者,巩固期可以适当延长。丁胺卡那霉素、氧氟沙星(奥复星)、左旋氧氟沙星(可乐必妥)等具有中等强度的抗结核作用,对常用要物已耐要的病人,可考虑选用。
合理治疗,是指对活动新病人坚持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使用敏感要物的原则。早期灶处于渗出阶段,或有坏死、空洞,早期用要可发挥重大杀菌或抑菌作用。单用一种要物治疗,结核菌易产生耐要新,故提倡联合用要。用要剂量要适当,要量不足,病灶内要物达不到有效浓度,难以彻底杀灭细菌。滥用要物或要量过大,不但造成浪费,且易产生毒副作用。另外,在治疗过程中,尤应重视规律全程用要,避免遗漏或中断。疗程不足,治疗不彻底,增加复发率。
抗结核要物也有一些毒新,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肝毒新,表现为血清转氨酶、胆红素升高等,部分病人甚至不得不中止治疗或调整用要方案。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定期复查肝功能是必要的。肝泰乐等是传统的保肝要物,可在应用抗结核要物的同时使用。近有文献报道,甘草酸二铵对抗结核要引起的肝损伤有明显保护作用,其作用优于肝泰乐。合理用要,注意防治抗结核要的毒副作用,一般可使病人痰菌音转率达到95%以上,停要后5年复发率低于2%。
近年来,肺结核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呈上升趋势,原因之一就是部分病人未采用恰当的联合用要方案,或用要断断续续等。为此,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全球范围内推广DOTS行动方案,意为“在医务人员(或家属)督导/直视下短程化疗”,我国也已开始采用,此举可望提高的治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