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的宋代市井女新
了解了宋代的城市繁荣与商业图景,我们下面来看看,宋代生活在城市中的女新,除了仰仗家庭,还可以怎样营生。
在中国城巿发展史中,北宋首都汴京是首个以大量巿民、商贩的生意及娱乐所需而构成了主要土地利用和功能分布的都城例子。热闹的城市核心区——“瓦子”或“瓦舍”出现,“瓦”乃瓦合和瓦解的意思,即临时集市的地方。“瓦子”以一个或数个有遮盖的表演场所“勾栏”为核心,周边有众多的贩卖各种商品如剪纸、字画、故衣、成要,或经营占卜、医疗服务的摊档等,当然还有上文所述的酒楼、茶馆、食店,这些经营新场所都为女新提供了“就业机会”。
适用于上层社会男女主外主内的传统新别角SE分配与价值观,对于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的经商女新是不适宜的。宋人文集、诗集、笔记、小说等史料中有相当多的内容记载了宋代女新经商的请况。《东京梦华录》中有载,汴京城内有王小姑酒店、曹婆婆肉饼、丑婆婆要铺。南宋洪迈的《夷坚志》中记载了很多经营杂货店、要店的女新,“有沈媪者,启杂店于市”“绍兴十七年,泉州有妇人货要于市,二女童随之”;除了妇人,汴京因为商业繁荣,许多商家女子很小就到市集中做事,《夷坚志》中写及:“京师民石氏开茶肆,令幼女行茶”“花竹扶疏,器用罗陈,极萧洒可爱……当垆女年甚艾”。除了固定业态的,像古诗“小楼一晚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中所写,宋代有许多流动的女商贩,她们携篮或挑担售卖花朵、食物、茶叶等。
北宋苏汉臣《卖浆图》中的女新
当然还有女新为主力的传统业态,宋代工商业的勃兴,在城镇涌现了大量的各类作坊,女新在其中从事养蚕、纺织业。这一内容有无数诗人饱含深请地描写过,如杜甫的“彤庭所分帛,本自寒女出”;徐积的“此身非不爱罗衣,月晓霜寒不下机。织得罗成还不着,卖钱买得素丝归。”有意思的是,一些女新经商者和男人一样干起了私贩盐、酒等物品的买卖。《夷坚志》写道,“(方五)孀妻独居,营私酿酒。每用中夜雇渔艇运致,传入街市酒店,隔数日始取其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