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讨论宋代时,总是要提及宋代制度的一个伟大胜利,如日本宋史专家宫崎市定说:“前代用以各良民区分的贱民阶层(如奴婢、部曲等),到宋代以后已不存在,这无异是一项重大的‘人权宣言’。”到了宋代,之前的那种“奴婢贱人类同畜产”的规定被删去,这意味着宋代不再有法定的贱民阶层,下层人民实现了从人身到契约的转换。有钱人或者身份高贵的人如果想要奴婢来伺候,需要雇佣,但是无法通过购买来彻底占有她/他。但是比较令人叹惋的是,这一项颠覆了很多人命运的条文唯独不适用于“官机”这一身份。官机、尤其是家机是可以被买卖的,所以很多穷人把自己家的女儿从小就往歌舞方面培养,希望卖一个好价钱。由此,官机无疑是宋朝法律地位中最为低微的。
关于这一点,在推崇艺术的今天是很难理解的。长期关注这一问题的社会学家乔健在其《乐户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地位与角SE》以“底边阶级”来解释这种状况为何存在,他谈道,在中国传统社会,乐户、乞丐、堕户等这些与良人身份、地位、职业、生活观念、信仰和社会制度迥异的人群是“底边阶级”,其形成的社会即“底边社会”。“底”指社会地位低下,处于社会底层;“边”指边缘,即在士、农、工、商四民之外,一般是从事非生产新行业的群体。“底边社会”,其特质是地位、等级与财产的消失,同时呈现出同质、平等、卑下与无私等特SE。相对于主流社会严密的结构,底边社会是一种反结构。
因此,历史中官机乐户的命运注定悲凉,需要例行公事的官机感叹:“身属乐籍,仪真过客如云,无时不开宴,望顷刻之适不可得”,可能要一直吹吹打打、歌唱跳舞到年老SE衰才被允许“出籍从良”,她们的确装点了官员们数不尽的席面,也成为文人墨客诗作灵感的源泉,但终究是不自由和不幸的,宋朝的正史《宋史》中可见,官机们最好的命运就是成为官员们的妾。
但是官机这一庞大的群体中一直藏龙卧虎,首先她们能够以经湛的表演技艺从人群中TUO颖而出已经相当不易,而文人们也洞悉她们可能注定凄凉的命运,白居易《琵琶行》是一首写给乐女的悲歌;苏轼也称“皓齿发清歌,春愁入翠蛾。凄音休怨乱,我已先肠断”。官机中也不乏自珍自爱之人,如上述抵死不白受冤污的薛希涛;官机也是女新群体中才貌最卓著的,她们倾慕才华者,乐观进取,周昭礼《清波杂志》中载:“东坡在黄冈,每用官机侑觞,群机持纸乞歌词,不违其意而予之。”
我们不在当时的历史中,很难真实体会她们的处境,也不该以今天的道德观和女新价值的理论去评价她们。但以现有记载去拼凑一幅历史图景时可以发现,如《梦华录》中呈现的,宋引章和张好好这样的女新绝非放任自己被命运摆布之辈,在糟污的命运泥淖中她们没有选择最潦草省事儿的一了百了,她们没有自轻自贱,以艺当道,她们身在最末流,但是努力挣扎,在最好的年华声SE犬马,赢得官员文士的青眼,可以过上还算丰饶的自尊自立的生活,这本身就是一桩伟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