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元朝服像
阮元(1764-1849),字伯元,号芸台,江苏扬州人。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先后任礼部、兵部、户部、工部侍郎,山东、浙江学政,浙江、江西、河南巡抚及漕运总督、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等职。官体仁阁大学士、太傅,乾隆、嘉庆、道光三朝重臣,有“三朝阁老、九省疆臣”之美誉。
阮元履历表
阮元为官五十年,关注民生,体恤民请,功勋卓著,嘉庆皇帝称赞他“颇能整饬、守正才优”(清·张监等著《阮元年谱》)。
抚浙期间,浙西因连日大雨爆发水灾,阮元紧急组织人手向灾民赈济银米,广设粥厂,还为赈济灾民的米粥拟定了一条质量标准——“立箸不倒、裹巾不渗”,即筷子擦上不会倒,MAO巾裹着不渗水,保证赈粮“颗粒皆归民腹,不使稍有侵蚀”(阮元《硖川煮赈图后跋》)。督广期间,阮元巩固海防、禁止鸦片、修堤筑路、兴学重教、剿寇平乱,治绩突出,享有清誉。当时的广州是全国唯一对外通商的港口,鸦片走私十分猖獗,鸦片贩子每年贿赂给粤海关执法人员的“私税”达十余万两之多。阮元执掌粤海关之后,带头杜绝“私税”积弊,将洋商之前所缴“私税”一律充公。任云贵总督初始,云南盐政衰敝已久,每年盐税亏空达十多万两。阮元到任后,即刻着手正风肃纪,惩治了一批假公济私的污吏,并完善盐政制度条规,堵住贩卖私盐的漏洞。一年后,云南盐政税收即扭亏为盈;又过一年,盈余部分达到上一年的数倍之多,阮元便将盈余的一部分用于强化边防,有力保护了当地百姓的安定生活。
阮元英年早达,一生仕途极为畅顺,仅因一次科考舞弊案件牵涉而遭贬戍,其余皆担当一时一地之政要。阮元为政以廉为荣,毕生躬行,他的一生,文称宗师,官有清声,以学辅仕,以仕倡学,堪为学仕结合的清廉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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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仪征市图书馆
编辑: 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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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审:王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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