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网友说:
“结婚一年多,宝宝六个月,看老公手机发现他瞒着我很大一件事,B问下才知道,炒股被骗了52万,全是网贷,感觉天都要塌了,结婚一年多一直觉得他是个有分寸的人,从来没有管过他的钱查过他的账,谁知道一看就送了这么大个惊喜,突然觉得生活都没有希望了。
52万,普通收入家庭,宝宝还这么小,突然不知道怎么办,爸爸妈妈这边不敢讲怕他们担心,同事不敢讲,一个单位的,怕影响不好,活了这么些年,从来没有谁给过我这么大的压力…想离婚,宝宝又太小,不忍心对他造成伤害,想一起扛,第一数额太大,第二他再三对我隐瞒很是失望…”
这是个极大的教训。
建议夫妻之间,一定要充分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不能听一面之词,而是要查征信。面对切身利益,就不要搞什么信任不信任的问题了,先小人后君子。
结婚前查一次,确保婚前的财产清晰可辨,如果再谨慎一点的话,对方父母的征信也要查一查。人家银行借个款都要查,更何况你结婚是终身大事呢?
怀孕前后也要查,看看婚后对方有没有背着你干坏事,如果发现,赶紧走人,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与其跟一个烂人过日子,还不如自己一个人过。
现在的征信报告真的很详细的,你的租房记录,工作单位,借款请况,办信用卡数量,学历学校,都有记录,你根据这些东西去判断一个人比你通过肉眼观察可靠谱有效多了。
以前公务员政审,一般就是面对面聊,后来国家发现还是有很大误差,于是现在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政审面谈之外查征信了,征信有问题,政审都过不了。
所以结婚生孩子前,建议把查征信安排起来,跟着国家机关选人看人的路子走,错不了。
那么出了这样的事到底怎么办呢?
我觉得你不要去想你爸妈,不要去想你儿子,不要去想其他任何人,你就问问你自己,莫着良心问问,你到底还想不想过?如果想,就继续;如果不想,赶紧离。不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去做不想做的事,然后因此痛苦半生,真不值得。
假如离婚,你老公这种瞒着你背的巨额债务,你肯定是不用负担的。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你老公这52万债务,明显属于他个人的债务,跟你无关。
然后离了婚,你儿子未必就会受伤害,反而可能更好。成长在这种父亲是DU徒心理,母亲充满抱怨的负债累累的家庭,能幸福才是有鬼的。
同时严重建议你,离婚趁早,越早离越有利,不然儿子抚养权都有问题。
《民法典》第1084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而超过两周岁就需要视请况判决了。
一个人有恶习,绝对不是一年半载形成的,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改正的。劝你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