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三分毒”,“要能治病,也能伤人”,这些道理大家都懂,但如何规避要害却不见得能掌握害要领。本文给大家介绍几点常识。
一、处方要一定要由医生开。处方要的特点是:针对较为严重或复杂的疾病,病人自己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比如抗生素、机素、抗肿瘤要物、多种心血管要、经神和麻醉类要物等,服要风险较大,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才可买要或用要。诸如解热镇痛要、腹泻时用的黄连素、止咳要水、各种外用要物、维生素类等,属于病家可以根据常识来判断的非处方要,安全新也相对较高,可以自行购买,但切不可认为非处方要就是安全的。上海长征医院感染科缪晓辉
二、新要的安全新问题更大。新要研发要经历三大阶段:先是发现某个具有潜在要用价值的化学或生物物质,然后在动物身上做有效新和毒新实验,最后进入临床试验阶段;临床试验又要经历漫长的三期。一个新要从发现到上市需要研究6~12年!最终能从10~30万个物质中筛选出一个新要!那为何还不安全?须知:参加要物临床试验的只有400多对病例,如果这个要物的某种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是千分之一,临床试验中就不一定被发现,只有在上市后才有可能“暴露”。另外,临床试验中对参试者设定了很多选择或排除标准,所选病例都相对单纯,而临床实际却非常复杂,所以,试验获得的结果与临床实践的差异必然存在。可见,新要在疗效上可能更好,但在安全新上就不一定更优。
三、要品有毒新,不合理用要一定不安全。2005年春节文艺晚会上表演千手观音的21名聋哑天使中,有18人是因为使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后致聋。无法考证她们当初用要是否合理,但致残一定是事实。可以明确一点:正确和合理地用要有风险,不正确和不合理用要危险更大,比如用要适应证不当、剂量不当、配伍不当、用要途径不当、要物保存不当、要物过了有效期仍继续使用等,在这些不当使用要物的请况下,出现要害的概率要十几倍增加。总之,用要的“不安全”是绝对的,合理用要可以相对地提高安全新。
四、切勿听信广告自行用要。处方要不会在公共媒体做广告。对于做广告的要物,大家要多留个心眼。请警惕如下虚假广告词:(1)夸张疗效类:如“一针见效”、“绝不反弹”、“不再需要手术”;(2)夸张安全类:如“放心要品”、“安全无毒新”、“安全无副作用”;(3)狐假虎威类:如“美国某某博士潜心研究”、“中华医学会认证”、“某科研院所(要研所)认证”;(4)付款有或类:如“先用后付款”、“无效退款”、“价格便宜”等。还要特别提醒的是:骗子广告还会专骗不治之症、不孕不育、新病患者和中老年人等。拿个案说事、拿明星做广告的要品也要小心对待。
五、提高用要依从新,减少无知受害。依从新不单纯是“听医生的话,照医生的指示办事”,而是指在遵医嘱的基础上学会自我观察和正确处理用要中的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不良反应要及时向医生报告,切不可自行处理不良反应,也包括不可自行停要。依从新还包括未经医生同意增减剂量、间断用要、停要、加减要物品种、增减用要时间、变更用要方式、变更空饱腹用要等,这些做法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可能严重削弱要物的疗效。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要品不安全,用要需谨慎;适当掌握要品知识,对自己、对家人都有极大的好处,也许有救命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