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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继曾
勇于直谏的明代资县兵科给事中
曾 勇
在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四川省成都府资县人(军籍)邓继曾因忠君直言在《明史》中有传记。《明史》对他高度赞誉,“赞曰:贾山有言:‘忠臣之事君也,言切直则不用而身危。’‘然切直之言,明主之所亟衣闻,忠臣之所蒙死而竭知也。’邓继曾诸人箴主阙,指时弊,言切直矣,而杖斥随之。伊尹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旨哉,有旨哉!”
《明史·列传》记载,“邓继曾,字士鲁,资县人。”《钦定大清一统志》和《四川通志》记载,“邓继曾,资县人。”明武宗正德十二年(1517),邓继曾考中丁丑科三甲第54名进士,授官行人。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行人司,设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洪武二十七年后,均以进士充任,掌传旨、册封等事。
正德十六年(1521)四月二十一日,明世宗朱厚熜正式即皇帝位,沿用正德年号。面对之前明武宗宠幸宦官刘瑾、豹房义子江彬等间佞,导致朝廷法度失衡,小人当权的局面,邓继曾上疏新皇帝,用天劫的诏示来劝谏。正德十六年七月,天久雨不晴,邓继曾上疏说,这是间佞之臣幸于左右,上天降霪雨以示警戒。伏望陛下令出必信,断狱不留,事请只向辅臣咨询,宠爱不要从亲信开始,割恩以定礼,稽古以崇孝,那么一念的改变,就可以销天灾,答天戒了。
《明实录世宗实录》记载,“行人邓继曾以久雨上疏言,近日以来,明诏虽颁,而废阁者太半。大狱已审,而迟留者尚多。拟旨间或出于中人,间谀渐得幸于左右。礼有当遵而不从其大,孝有所重而或泥于请。纳谏如流,施行者寡。矫枉似正,习染犹存。是陛下修己亲贤之诚,渐不如始,故天降Y雨以示警戒。愿陛下令出惟行,断狱以决,事必咨于辅臣,宠勿启于近习,割恩正义以定礼,稽古准今以崇孝。言可行,行之不疑;弊可革,革之必尽。则一念转移之间,可以消Y雨,答天戒。若徒事祈祷,以文不以实,臣恐天心之仁爱转而为震怒也。上深然之,令文武诸臣同加修省,以回天意。”
邓继曾的上疏得到皇帝的肯定和赞赏,正德十六年(1521)八月,他由行人升任兵科给事中,秩从七品。兵科给事中是兵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掌监视武臣贴黄诰敕及兵部引选之请旨、武官领文凭之画字等事。“乙酉,选行人巴思明、李锡、邓继曾,知县张润身、刘最、裴绍宗、郑庆云,进士陈洸、许相、卿沉汉、韩楷、觧一贯俱为给事中。思明、润身、洸俱户科;锡、最礼科;继曾、绍宗、相卿兵科;汉、楷刑科;一贯工科;庆云南京礼科”(《明实录世宗实录》)。
正德十六年十月,任兵科给事中不久的邓继曾向世宗皇帝有条理的直陈防微杜渐保终的四件事,希望能通过法律的形式有效防止官员腐化。“丙戌,兵科给事中邓继曾疏陈杜渐保终四事:其一,定君心之主宰,以杜蛊或之渐;其二,均两宫之孝养,以杜嫌隙之渐;其三,一政令,以杜欺蔽之渐;其四,清传奉,以杜假托之渐。”
正德十六年十二月,他又上奏说兴府跟随御驾的官不应当滥授,皇帝也采纳了他的建议。“寻言兴府从驾官不宜滥授。帝纳之。”“吏部尚书乔宇等覆给事中邓继曾奏,兴府从驾官员冒滥者多,名器宜惜。今后系自科目出身能尽心修职者与京官一体推升,其余援例并匠艺出身必待九年通考称职,方与叙迁……上是之。”
1522年正月,明世宗改正德年号为嘉靖。即位之初,他革除先朝蠹政,朝政为之一新,但不久与内阁首辅杨廷和等朝臣在商议世宗皇帝亲生父亲兴献王尊号的问题上发生礼议之争,史称“大礼议“。“大礼议”的核心是明世宗能否改换父母的重大争论,即对明武宗遗诏如何诠释的问题。杨廷和等认为明世宗既然是由小宗入继大宗,就应该尊奉正统,要以明孝宗为皇考,兴献王改称“皇叔考兴献大王”,母妃蒋氏为“皇叔母兴国大妃”,祭祀时对其亲生父母自称“侄皇帝”。这对明世宗而言,明显是不可接受的,他几次下诏尊加其父徽号都被杨廷和等大臣封还。在奉迎生母蒋妃入京的礼仪上,虽遭到反对,明世宗仍然坚持以皇太后礼迎母亲入宫。
关于这件事,《明轮汇编家范典出继部》记载为,“王薨二年而武宗崩,召王世子入嗣大统,是为世宗。礼臣MAO澄等援汉定陶、宋濮王故事,考孝宗,改称王为‘皇叔父兴献大王’,王妃为‘皇叔母’。帝命廷臣集议,未决。进士张璁上书请考兴献王,帝大悦。会母妃至自安陆,止通州不入。帝启张太后,衣避天子位,奉母妃归藩。群臣惶惧。太后命进王为兴献帝,妃为兴献后。璁更为《大礼或问》以进,而主事霍韬、桂萼,给事中熊浃议与璁合。帝因谕辅臣杨廷和、蒋冕、MAO纪,帝、后加称‘皇’。廷和等合廷臣争之,未决。”
邓继曾显然是站在大多数朝臣这一方的。《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恰巧,嘉靖元年春正月郊祀甫毕,清宁宫小房火灾,杨廷和、蒋冕、MAO纪、费宏等廷臣大多说应归咎于“大礼”:“火起风烈,此殆天意。况迫清宁后殿,岂兴献帝、后之加称,祖宗神灵容有未悦乎?”邓继曾也说,去年五月日经门发生火灾,今年这个月的二号长安榜廊发生火灾,而今郊祀日,内廷的小房又发生火灾。天有五行,火实主礼。人有五事,火实主言。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礼不兴。不到一周年就发生三次火灾,这是废礼失言的效验。“五行火主礼。今日之礼,名紊言逆,音极变灾。臣虽愚,知为废礼之应。”主事高尚贤、郑佐相继上言:“郁攸之灾,不于他宫,而于清宁之后;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余。变岂虚生,灾有由召。”帝览之心动,乃从廷和等议,称孝宗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兴献帝、后为本生父母,而“皇”字不复加矣。
《明轮汇编家范典出继部》也有相关记载,“嘉靖元年,禁中火,廷和及给事中邓继曾、朱鸣阳引五行五事,为废礼之证。乃辍称‘皇’,加称本生父兴献帝,尊园曰陵,黄屋监卫如制,设祠署安陆,岁时享祀,用十二笾豆,乐用八佾。帝心终未慊。”
嘉靖元年(1522)三月,因提督三千营广宁伯刘佶长久养病,邓继曾疏论罢去他的职务。“罢提督五军营广宁伯刘佶。以给事中邓继曾论其久患风痹,故也”(《明实录世宗实录》)。
嘉靖元年四月,宣大、关陕、广西多次有警,中原盗贼兴起。为此,邓继曾多次向朝廷陈述战争和防守的方略以及诸将练兵足食的计策,大都被讨论和执行。“给事中邓继曾以宣大、关狭、广西、古田等处数有边警及中原寇贼窃发,陈破贼机宜、守备方略及储将练兵足食之策。奏下,兵部会户部覆议,请如继曾言,聚兵习战、积粮实边并务农节费事宜。通行团营内外提督及各该抚按,务实修举无事虚文。上是之,命如议行”《明实录世宗实录》。
明世宗昏庸无道,虽多次采纳了大臣意见,但大多并未真正推之施行,到最后甚至不亲近大臣,实行专裁,致使小人专政,国事衰微。嘉靖三年(1524),皇帝开始逐渐疏远大臣,甚至二十多年不临朝,政事大多由宫内太监决断。《陔余丛考·卷十八·有明中叶天子不见群臣》记载,“世宗初亦尚勤于治,然《邓继曾传》云:嘉靖三年,帝渐疏大臣,政率内决。是临政未久,即已疏大臣也。十一年正月祈谷,郭勋摄事。则郊祀己不躬亲也。二十一年,因宫婢之变,移居西苑。则并大内亦不复入也。”
邓继曾对此感到非常的忧虑不安,他不顾自身安危,勇敢地抗章疏谏,弹劾宦官擅权。他将未经内阁票拟的“中旨”斥为“事不考经,文不会理。”他说:“接连以来的中旨,大违王言。事请不考察经过,文章不合理要,喜欢邪说的谄媚则赐敕褒奖,厌恶辅佐的抗言则逐渐将他们流放贬黜。我看见这些就流泪、吞声。自从祖宗以来,凡有批答,一定交付内阁拟进的,不只是顾虑独见会有偏差,也防止矫伪之人的假托。正德年间,弊端已够严重了,但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可怕可叹的。在皇上左右的群小,目不知书,身未经事,乘隙招权,弄笔取宠,所以他们言出无稽,一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倚靠偏信群小,臣恐国家政权不安啊。”“丁酉。给事中邓继曾言,祖宗以来凡有批答必下内拟,议而行顷者。中旨事不考经,文不会理,或左右群小窃权,希宠以至于此。陛下不与大臣共政而容若辈干政,臣恐大器之不安也。”
疏章呈入,世宗皇帝大为震怒,将邓继曾下诏狱进行拷打治罪,并谪为金坛县丞。给事中刘济、张逵、韩楷、郑一鹏,御史林有孚、马明衡、季木都为他论救,但没有结果。《明史·刘济》记载,“济疏救修撰吕柟,编修邹守益,给事中邓继曾,御史马明衡、硃淛、陈逅、季本,郎中林应骢,不听。”《明轮汇编官常典给谏部·郑一鹏》记载,“给事中邓继曾、修撰吕楠、编修邹守益以言获罪,一鹏皆疏救。”《明史·张逵》记载,“给事中刘最、邓继曾谪官,逵疏救,不听。”
《皇明经世文编·乞遵成宪保全谏官疏》对邓继曾的行为进行了高度肯定,也希望皇帝能赦免他,“洪惟陛下临御以来兢业思治、寤寐求言、台谏章疏一一采纳,士无贤不肖,咸思竭忠悃以为千万载一时也。比来励经之勤,颇衰于往昔,听纳之美,少渝于初志。近给事中邓继曾,以言事忤慢,致蒙皇上赫然震怒,下之诏狱,继复调外任。夫继曾信有罪矣,不过衣陛下慎重纶音,以示天下,以传来裔,以观四夷,使天下后世四夷称为尧舜主,斯我祖宗所乐闻在。”
《明实录世宗实录》也记载,“癸丑。给事中葛鸣言,大学士杨廷和以执议见罢,给事中邓继曾以言事被谪。朝廷不任股肱,自涂耳目,所系非细,且天朝耆旧仅卜数人,祖宗储养四五十年以遗陛下,何忍一旦弃之。继曾狂愚,若不是恤臣,恐人怀覆车,诤臣杜口天下事,安知所终。”
嘉靖三年六月,御史王泮言、给事中刘济等先后上疏,希望世宗皇帝能够任用贤臣,赦免直谏获罪的邓继曾等人。“皇上衣图治以弭之,惟在任贤纳谏而已。大臣去位,如蒋冕、陶琰、汪俊、林俊则宜还秩。言臣被谴,如刘最、邓继曾、陈逅、李本、马明衡、朱浙、林应璁、吕楠、邓守益则宜赐还。”“已而,都给事中刘济等亦言,吕楠、邹守益、邓继曾、马明衡、朱浙、陈逅、李本、林应璁言虽有机,意在纳忠,乞赐宥免。上皆命所司知之。”
《明史》对邓继曾等人因直谏获罪被贬,感到非常惋惜,认为言官相继被废被黜,纳谏之风也就衰微了。“帝初践阼,言路大开。进言者或过于切直,帝亦优容之。自刘最及继曾得罪后,厌薄言官,废黜相继,纳谏之风微矣。”
被贬为金坛县丞后,邓继曾并没有消极怠工,仍勤于政务,想方设法为老百姓办好事、做实事。他在金坛县恢复了三千余顷荒废的农田。《四川通志》记载,“谪金坛县丞,在治复废田三千余顷。”
适逢临近金坛的溧阳山民聚众为乱,邓继曾帮助平定了叛乱,由此升任无锡县令。在无锡期间,他又请求上司停止增加赋税三万余石。老百姓感其恩,为他设立生祠。“升无锡令,请寝增赋三万余石。民立生祠”(《四川通志》)。
不久,邓继曾又先后任宝应知县、维摩知州、宝庆知府、徽州知府,都有不错的政绩,受到当地老百姓尊敬。“寻罢,复起令宝应。擢知维摩州,历宝庆、徽州知府,俱有遗爱”(《四川通志》)。
邓继曾任徽州知府已经到嘉靖十七年(1538年)了。《七修类稿·卷五十奇谑类·金有定数》记载了邓继曾讲的一件趣事。徽州知府邓继曾,四川资县人。云给事时,其亲某曰:“君方入仕,切忌苟利。予巡按云南时,至一地,身如芒剌,不可睡,意恐有冤衣诉,秉烛独坐。突有一人在前,叱之:‘察院深密,汝何人?可至耶?’应曰:‘我非人,为君守财神也,待之已久。’予曰:‘金何在?’‘神以座下是矣’。视之,砖下白金千两,因语:‘我为御史,可置此物行耶?能为我送归否?’神曰:‘但要乡贯票帖耳。”如言写帖焚之,人遂不见。将复命,有同年某主事丁忧于家,进院告曰:‘予贫,兄能助否?’因以保举一官言。予允之。主事曰:‘谢礼五百金,请受二百。’予方难之,主事曰:‘不受是欺我,否则亦忘也。’不得已,受而归家。数日后,办三牲,静夜将祷前事,则原神复至矣,出其金,止八百两。予问之何少焉?则曰:‘前某主事者是数也。’悚然谢之。未尝告人,今年八十,君至亲,仕途且远,泄此以见定分有数也。”邓因语幕僚郑彦充,郑问御史主事姓名,则曰:“过则当为人掩,其子孙正在仕途。”邓言时,嘉靖戊戌年。
邓继曾是在徽州知府任上去世的。《明轮汇编氏族典卷诸姓部》记载,“谪金坛县丞,累迁至徽州知府,卒。”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曾 勇
供稿:中共内江市委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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