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真宗赵恒是北宋的第三位皇帝,在位期间任用李沆、吕端等为相,勤于政事,促成“咸平之治”。他在反腐方面还是卓有成效的,他曾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建立了一整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可以说宋真宗对于反腐,是宣扬、、教育以及制度两手抓,并非一味地严惩。那么,他为何能被朱元璋称赞呢?主要是朱元璋也是一位坚决反腐的皇帝,而且手段更加残酷。在他看来,宋真宗对于反腐的手段还是很有成效的。
第一
宋真宗有一个传诸后世的良好的廉政理念。他颁布了告诫百官的《文武七条》:
1.清心,要平心待物,不为自己的喜怒爱憎而左右政事;
2.奉公,要公平正直,自身廉洁;
3.修德,要以德服人,而不是以势压人;
4.务实,不要贪图虚名;
5.明察,要勤于体察民请,不要苛税和刑罚不公正;
6.勤课,要勤于政事和农桑之务;
7.革弊,要努力革除各种弊端。
从这点也可以看出宋真宗对于贪腐是零容忍的,所以他也采取了很多措施,治理官员的贪污腐败,而且卓有成效。
第二
宋朝还为官员的选拔与任用制定了一整套完整的制度,按照规定,朝廷的官员是有试用期的,如果官员要转正的话,那么就需要若干名正式官员为其保举。这些推荐的官员,不能有贪污的前科,被推荐的人在试用期期间也不能贪污。否则,一旦出现问题,那么推荐者也是需要受到惩罚的,所以保举者很是关心还处于试用期官员的德行。
第三
宋朝建立了一套监察官员的渎职惩处制度、选拔的标准和职务回避制度。宋朝对具有纪委职责的监察官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甚至监察官违反出巡制度都要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