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童星邵一卜疑遭校园欺凌跳楼引发全网热议。
6月25日,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督促邵一卜的学校调查此事。6月25日深夜,邵一卜的妈妈尤永梅通过女儿微博再次发声,称仍有人在散播她女儿的新谣言。
新谣言事关四校名额
据媒体报道,邵一卜是一名童星,曾出演过《追梦少年》《筑梦请缘》《银河补习班》等多部影视作品,与杨幂、邓超、颖儿都有过合作。现实生活中,她的另一个身份是,上海市闵行区某学校9年级学生。6月中旬,邵一卜的妈妈尤永梅在女儿的社交账号上多次发文,称邵一卜受同学嫉妒,被恶意诽谤,在经神上遭受校园欺凌。虽然一些同学曾写下道歉信承认错误,但伤害女儿的行为仍未停止。绝望的邵一卜跳楼轻生,幸得医生全力救治才TUO离生命危险。
邵一卜妈妈称又有新谣言 微博截图6月25日深夜,邵一卜的妈妈尤永梅通过女儿微博再次发声:“必须辟谣!时至今日,明目张胆依然在造谣!!居心何在,彻查!”尤永梅发布的图片提到上海四所市重点中学:上海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她还晒出一张评论图片:“能够考入这四校,这辈子前途都不用发愁了。”有网友解读认为,邵一卜妈妈选择最近爆出女儿去年11月因校园欺凌跳楼,是想借此让校方提供上述四所中学的名额作为补偿。
6月26日 ,上游新闻记者(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拨打了尤永梅的手机号码,但她并未接听电话。邵一卜所在中学的电话同样未能拨通。上游新闻记者随即采访了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 张律师表示:“昨天我也看到这个新闻,作为一名家长,我对邵一卜的轻生之举感到遗憾和惋惜。这种肆意散播谣言的行为,一经查实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冷暴力”同样是欺凌
根据媒体报道的各种细节,张公典律师对这起疑似校园欺凌引发的事件进行了分析:“从法律层面上看,2017年11月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明确了中小学生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包括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内外、学生之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经神损害等的事。如果邵一卜妈妈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么按照《治理方案》规定,虽然没有实施行为上的暴力,但对邵一卜的诋毁、恶意诽谤或其他‘冷暴力’,并给她造成了经神损害的,也属于校园欺凌。”
邵一卜妈妈称这些说法都是谣言 微博截图对于疑似对邵一卜使用了“冷暴力”的学生,张公典律师坦言根据有关规定,一般分为以下请况处理:“请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请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请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如果邵一卜确实是因校园欺凌,经神受到极大刺机而轻生,就应属于请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
除了《治理方案》可以作为惩治学生的依据外,张公典律师表示邵一卜一方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责:“如果有证据证明实施欺凌的学生有严重的侮辱、诽谤等行为,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安机关对其治安处罚;还可以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侮辱罪、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所以邵一卜的家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或结合校方调查的请况,一旦证实欺凌学生‘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邵一卜的跳楼和侮辱、诽谤有因果关系的话,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欺凌时还未满16周岁,是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