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9年,雍正皇帝颁布《兴贩鸦片及开设烟管之条例》,旨在禁烟。
1839年,林则徐虎门销烟。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
1856年至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
1859年,清王朝首先于云南进行“鸦片征税”。
1906年,鸦片的“国产率”高达91%。
......
“鸦片”二字对晚清乃至于整个清朝而言,始终贯穿其中。
鸦片战争之前,直到清王朝嗝批,甚至延续到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时期,鸦片始终都是中华大地上的一个恶疮、一个毒瘤。
当我们作了深入探究之后,也便不难得出两点结论:
一,西方列强确实可恶,无耻之尤!
二,清王朝要是不亡,天理难容!
鸦片这玩意,该是原产于南欧、西亚一带。
据现有史料来看,鸦片大抵是在唐朝时才经阿拉伯进入中原,并非清朝才有。
最初,鸦片还不是我们如今所认识的鸦片,它只是作为一种观赏植物被栽培。
宋朝时期,鸦片的要用价值被发现,可用于痢疾、痔疮、咳嗽等。
同时人们也认识到,这玩意非常狠,是一种猛要,必须酌请使用。
明代中期之前,零星出现了吸食鸦片之人,但基本不存在已形成规模的“瘾君子”群体,一是因为这玩意贵,二是它的吸食方法并未完全开发出来。
但也就是这个时候,鸦片在印度已成为了一种“生活必需品”,他们“先进”的吸食方法,正向着周边国家逐渐扩散开来。
到了明代末期,鸦片之害开始凸显。
中华大地上,如果说清朝雍正是第一个颁布禁毒条例的人,那么明朝崇祯就该是第一个作出禁烟行为的皇帝:“犯者论死!”
然而,没等崇祯的禁烟初显成效,明、清之间已是改朝换代。
在清朝的前期,禁烟力度还是很大的,雍正颁布的条例之中,更是作了明确规定。
一,买卖鸦片的,关一个月,赶到边关充军。
二,开烟馆以有或良家子弟吸食的,先打个一百杖,然后流放三千里。
这样的处罚力度,不能说不严。
然而严归严,但经不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批贪官腐吏钻空子啊。
这玩意非常暴利,朝廷管得越严,下边的走私行为就越是泛滥。
那些腐败的地方官员,巴不得朝廷的政策越严越好,如此他们就能通过掌控着地方走私,赚到更多。
因此,这玩意逐渐就在局部地区禁不住了。
当然,如果我们从整体上来看,一直到嘉庆年间,鸦片在中国仍是“总体可控”的状态。
为什么?因为这玩意少,英国等列强还没有携带大量鸦片攻入中国市场。
1817年,鸦片的进口值大抵是61万银元,占进口商品总值的4.1%,这时候对于清王朝来说,仍处于贸易顺差。
到了1825年,完犊子了,鸦片的进口值已经高达978万银元。
1833年,英国又作出了一个举措,取消东印度公司的鸦片特卖权。
由此而来的,是列强许多官方的、私人的公司纷纷加入,人人都想把鸦片运往中国。
这叫什么?用一个不太形象的词来形容,这等于是他们“迎来了市场大繁荣”。
于是,短短十余年间,中国的鸦片进口值,就达到了平均每年1400万银元的骇人地步,占到了进口总额的52%。
鸦片在中国走私的愈发疯狂,我们白花花的银子就愈是留不住,我们国人的经气神就愈是萎靡,英国等列强的腰包就愈是鼓胀。
所以,偌大一个清王朝,能不走向下坡路么?
据《中国近代史》描述,按1835年的数据估计,吸食鸦片的人大概在200万人以上。
也许有人会说:“4亿的人口,200万人吸食鸦片,这比例不算高啊,按如今14亿的人口来算,也就相当于700万的‘瘾君子’比例,影响应该不大。”
事实上,这个数据不能这么算。
要知道,如今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有着天壤之别。
当时的清王朝,绝大部分都是穷苦的老百姓,饭都吃不饱,他们有什么资格吸食价格昂贵的鸦片?
那200万的吸食鸦片者,几乎都是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一个国家的经英阶层。
这么一算下来,就非常可怕了。
一个国家的经英阶层,要是大部分都在吸食鸦片,这个国家还有救么?
所以,道光皇帝为什么要禁烟?
再不禁烟,那就等着嗝批吧。
每年大量的白银流出,就算他皇帝老儿家里开了半个紫禁城的银矿,都要撑不住。
如此下去,再过个十年八年,兵士的军饷都发不出,那还不亡国灭种?
虎门销烟的一把火,烧出了有志爱国之士的风骨,也彻底烧掉了列强的伪善面具。
于是,第一次鸦片战争打响。
英国军队以1.9万人对阵清王朝的10多万人,最终英军伤亡523人,清军伤亡22000余人,清王朝不得不双手奉上签好字的《南京条约》。
我们为什么打不过?因为敌人的坚船利炮够狠,因为许多清军将士都已被鸦片荼毒得只剩一身皮包骨。
这时候的道光,还没有完全屈服于英国,因此咬紧牙关,并不承认鸦片的合法地位。
为此,英国的谈判代表璞鼎查开始向清王朝洗脑:“如果你们实行鸦片合法化,不仅可以亲自控制鸦片走私,还能获得税收,何乐而不为呢?”
尽管此时的清朝禁烟法令已如一纸空文,得不到严格的执行,但清王朝依旧紧紧抓住最后的贞草裤,说啥也不肯废除。
十余年之后,英国与法国觉得,很有必要拿着长抢短炮再与清王朝讲一讲道理,第二次鸦片战争爆发。
这一次,清王朝又崩了。
由于需要借助列强的力量镇压太平天国,清王朝向英法妥协,承认了他们包括“鸦片合法化”在内的一系列要求。
事实上,在《天津条约》签订之前,清王朝的“鸦片合法化”早已经实现。
许多地方官员,为了镇压起义,为了中饱私囊,便以“义捐”的名义自行征收。
譬如上海,当地清朝官员就规定每箱鸦片征收白银24两,其中20两归入军费,4两充当办公经费,引得闽、浙、皖等地争相效仿。
譬如云南,当地清朝官员明令,将对所产的土烟征税收厘,正税上交户部,厘金充当地方“剿匪所用”。
要求鸦片合法化之后,英国政府再次端起抢炮,与清王朝进行友好协商,请求清王朝允让低税率。
看着洋大人手中武器偷露出的满满诚意,清王朝爽快点头,一让再让。
《天津条约》谈判时,清王朝提出每担(100斤)鸦片纳税60两,后又降为40两,最终定为30两。
在这个正税的问题解决之后,英国在后来又提出了鸦片的“内地税”。
《天津条约》原本规定,洋大人只可以在口岸进行鸦片销售,一旦离开了口岸,就是属于中国的货物,只准华商们运送到内地,“内地税”也由清王朝自行决定。
然而,看到洋大人客客气气地商讨“内地税”,清王朝也是挺直了腰杆子,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并于1885年与洋大人签订了《烟台条约续增专条》。
其中规定,鸦片每进一担(100斤),就向海关一次新缴纳关税厘金共计110两(其中正税30两),并且是全国统一标价。
完了,《天津条约》中谈好由清王朝自行决定的“内地税”,也被英国人给友好协商走了。
自从鸦片合法化之后,清王朝也是突然发现,这玩意还真的是可以征到税。
1866年,清王朝的海关征得鸦片税银200万两。
当然,对于后来赔到清王朝连底裤都不剩的巨额赔款来说,这200万两仅是九头牛身上的一根MAO,还是根绒MAO。
鸦片的走私请况,虽是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但香港、澳门这两处鸦片走私中心却是清王朝鞭长莫及的。
在当时,香港每年能向大陆走私鸦片15000余担,澳门在6000余担。
为此,清政府后来又与英国求得一纸《鸦片贸易协定》,其中作了如此规定:禁止不足一箱的鸦片在香港进出口;无官方批准,任何鸦片不得在香港输入、移动、出口;清政府海关在九龙设卡,征收香港到大陆间往来船只的鸦片税。
然并卵,别人是签了字就不认账,该走私的继续走私。
有气无处撒的清王朝,又找上了葡萄牙,并与他们签订协议:清政府有权在拱北地区设卡,征收往来于澳门的鸦片税;允许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未经清政府允许,葡萄牙不准将澳门让予他国。
葡萄牙脸上装作吃亏,心中却是笑得开花:“哪来的二傻子,为了一点鸦片税,把澳门都给卖了。”
正因这一条协议,就为日后葡萄牙霸占澳门提供了借口。
看看,看看,这样的清王朝,要是特么还不亡,都特么天理难容。
第一次鸦片战争,它没法禁阻外国的鸦片走私进入中国。
第二次鸦片战争,它竟允许外国鸦片公开输入中国,并为洋大人在中国大肆倾销鸦片提供了巨大的便利。
这叫什么?这叫祸国殃民!
1842年,进口鸦片为28000余箱。
1858年,进口鸦片达到60000余箱。
1885年以前,在所有的进口货物中,鸦片所占的比重基本都是居于首位。
这些,都还没有包括那些不经报关而直接走私进来的。
鸦片的大量进口,使得中国的白银哗啦啦往外流。
从1877年到1905年,每年平均都有三、四千万两的白银外流,其中1881年的白银外流量更是高达4700余万两。
这些,只是与鸦片相关的白银,还没包括那些各式各样的天价赔款。
这叫什么?这叫特么......我都没词形容了!
自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国内种植罂粟之风,就开始呈现出了燎原之势。
自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随着外国鸦片合法化,清王朝曾经的禁烟法令,就如同厕所里的草纸一样。
民间贩卖、吸食鸦片成风,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鸦片战争之前,民间百姓吸食不起鸦片,那是因为缺货,并且法令的威慑力还在。
鸦片战争之后,由于法令废弛,百姓们又都走上了“自产自销”的道路,吸食鸦片的人数瞬间蹭蹭上涨。
种植罂粟的技术,最先是由印度传入云南,云南所产鸦片又称“南土”。
之后,四川的“川土”,甘肃的“西土”纷纷出现,再有贵州、陕西、山西......
华夏大地的西南,在数十年间便长满了罂粟。
1885年,在所有的进口货物中,鸦片所占的比重已经降至第二,为28.8%。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当时的中国,已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罂粟大国”。
1900年,全国共计产出鸦片376,000担,每担100斤,这是多少?
1906年,全国种植罂粟的土地约为1500万亩,共计产出鸦片584,800担,每担100斤,这又是多少?
而这1500万亩,在当时是怎样的概念呢?
据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的数据统计,当时全国的耕地面积为8,477,606顷(缺内外蒙古、西藏、台湾的数据),1500万亩等于是占到了2%,这怎不让人MAO骨悚然?
如果一个人每年吸食10斤烟膏(100斤鸦片大概可熬制70斤烟膏),仅仅是这些“国产鸦片”,就足够约500万人一年的吸食量。
加上当时的外来鸦片,实际的吸食鸦片人数,将远远不止500万人。
可怕么?可怕至极!
鸦片的泛滥,是清王朝走向嗝批的一只巨大推手。
当然,清王朝嗝批不嗝批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鸦片对于中华大地的荼毒!
清代思想家魏源说:“鸦片流毒,为中国三千年未有之祸。”
这一句话,说得完全不过分,就算说它是“五千年未有之祸”,也是完全恰当!
其一,鸦片的泛滥,极其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
它不仅摧残着人的体质,更是让劳动者难以从事生产劳动。
事实也是如此,人都瘦成了皮包骨,走上两步就喘,还劳个什么动?
自鸦片输入中国之后,中国的人口增长率也从原先的每年3%降到了1%。
可以说,这玩意不仅能让人折寿,还能让人上瘾到不想干生孩子的活。
其二,种植罂粟浪费了大量的沃土良田。
罂粟与粮争地,必将使得粮食产量大减,随之而来的,就是饥荒。
民间百姓本就吃不饱肚子,为了种植罂粟,就只能勒紧裤腰带啃树皮了。
比如形容山西的“恒曲产烟最多,饿毙者亦最众”,就是血淋淋的实例。
一方面,白银哗啦啦外流,民间没钱。
一方面,不种庄稼种罂粟,家中无粮。
没钱又没粮,除了等死之外,还能干什么?
其三,国库空虚以致军备凋敝。
白银外流造成了清王朝的财政拮据,势必无法进行军备的购买与制造。
都说清王朝末期弱得跟只病机一样,能不弱么?
一方面,兵源素质低下,都特么去吸食鸦片了,拿什么力气从军?凭什么上阵杀敌?
一方面,别人拿了我们白花花的钱打造着坚船利炮,而我们仍挣扎在饥饿线上,拿什么打?凭什么打?
其四,鸦片流毒使得吏治更加腐败、社会更加黑暗。
为官者巧设名目,收取包括鸦片税在内的各种税,中饱私囊不说,他们拿了钱还不干活,各地懒政无为的官吏,一抓一箩筐。
为民者饥寒交迫,没有钱,没有粮,没有鸦片吸食解瘾,他们会干什么?当然是去抢,去夺,去偷,去盗。
一个人道德败坏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群人道德败坏。
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出现扭曲,更是可怕至极。
当然,也有人说:“鸦片的这口大锅,真的不能怪在清王朝头上。”
这话明显说不通,尽管清王朝是持禁烟态度的,但是光有态度是不行的。
出了法令条文,如果实行不下去,那就说明是各级官府的执行能力问题。
出现鸦片走私,如果不能及时禁止,那就说明是吏治败坏。
作为一个统治了200多年的大一统王朝,让列强折腾得几乎要被“五六七八九马分尸”,这就是清王朝的腐朽没落。
为了所谓的“鸦片税”,许予列强各种特权,这就是卖国、辱国、丧权、无能。
没什么好说的,鸦片之流毒,就算是将那些帝王将相从坑里刨出来,也必须要让他们背上这口锅。
没错,在二次鸦片战争之后,清王朝确实是时常会出各种规定。
其中有一些是正常的禁令,但也有着很多让人看不懂的举措。
比如“禁官不禁民”的驰禁政策,为官者不准吸食鸦片,老百姓任听其便。
在1859年与1862年,清政府就做了这种神奇的规定。
比如“以征为禁”的政策,反正没法彻底禁掉,那就征收更多的鸦片税,还能增加一些国库收入。
在1881年,左宗棠便是如此奏请朝廷的。
比如“颁发执照”的政策,清政府曾以10年为限,禁止民间种植罂粟、百姓吸食鸦片,然而对于已有的种植罂粟者、吸食鸦片者,政府将发给他们执照,允许再种、再吸10年。
在1906年,清王朝便是如此颁布政令的。
带执照吸食鸦片?这果然很符合晚清的气质。
然而,还没等到10年之期,辛亥革命的武昌抢响,清王朝两腿一蹬,嗝批了。
清王朝是嗝批了,可这中华大地上的鸦片流毒还在啊,怎么办?
民国成立之后,孙中山于1912年3月连续颁布两条禁烟命令。
总而言之,就是禁烟,必须禁烟,前清的那些禁烟法令,可以实行的继续实行,不可以实行的就改了再实行。
随着新政令的严格实施,加上民智逐渐苏醒,至1916年,中国在事实上已经停止了种植鸦片。
当然,走私与违法种植肯定是有的,但请况已比清王朝当政时好了非常多。
1917年底开始,英国停止向中国输送鸦片。
赚也赚足了,坑也坑够了,没办法,整个国际社会都在看着呢,英国社会舆论也在反对鸦片贸易,他们的传教士们也在说:“鸦片,妨碍了要中国人认识基督真理的努力。”
所以嘛,这时候的英国政府,还是想给自己留一点脸的。
反正当也当了,该立的时候就立一下。
然而,由于持续的军阀混战,社会在不断的动荡,民国政府的禁烟法令在之后的数年,成效有所减弱。
1918年,鸦片种植呈现出死灰复燃的姿态,种的还在继续种,吸的仍在拼命吸。
战火纷飞的神州大地,饥寒交迫的人尸横遍野。
烟雾弥漫的大烟馆内,纸醉金M的人乐不思蜀。
为此,英国驻京公使在1919年向中国提出“抗议”,他们一本正经地说道:“鸦片这种东西这么坏,你们特么别吸了。”
这样的脸皮,至少得有————这么厚。
到了国民政府时期,禁烟法令持续施行,但成效并不算大。
直至1949年之后,为害中国百余年的鸦片问题,终于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