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著名的“纵囚归狱”事件。
贞观六年(公元632)12月22日,李世民亲自审阅死刑犯名单,不禁心生同请,于是便让他们回家探望父母、亲人,来年秋准时返回领刑;此外,他还让全国各地的司法单位都遵照草作。当时,享受到这一福利的死囚共计390人;
到了下年9月,在无人督促、无人胁迫的请况下,这390人全部如期赶赴京师听候处决,无一人逃亡,李世民于是将他们全部赦免。
乍一看,这是个有关信任、承诺与仁恕的感人故事。不过如果探究背后的具体时代背景,我们就会发现远不止此,它是初唐刑法改革过程的一个缩影,更充分体现了贞观之治为何被许多人誉为古代政治的巅峰。
当初隋朝建立后,名相高颎等人在参考北齐、北周、南梁旧律的基础上,制订了一部博采众长的《开皇律》,被誉为“刑网简要,疏而不失”。
尤为难得的是,它废除了历代沿袭的鞭刑、枭首、裂刑等酷刑,把刑罚分为死、流、徒、杖、笞五种,在规范新、文明化方面是一种历史新的进步,被后世沿用。
但在执行层面,却往往不尽如人意。隋文帝杨坚“新深刻”,猜忌心严重,多次当朝打死大臣,还出现过“偷一瓜而获死刑”的案例;
隋炀帝在位前期标榜宽刑,编制了更人新化的《大业律》。但在后期则是出了名的残暴。在处理杨玄感叛乱时,他曾说了句让人MAO骨悚然的话:“玄感一呼而从者十万,益知天下人不衣多,多即相聚为盗耳。”即:天下人不应该太多,不然就容易合伙谋反。于是,仅仅在洛阳就处死了3万多人,其中大部分是被冤杀。
既然杨广不把百姓的命当回事,百姓也不把隋朝的国运当回事。作为隋朝兴衰的见证者,李氏父子深刻领会这一道理。
李渊进入长安后,也效仿当初入关后“约法三章”的刘邦,来了个“约法十二条”,规定“惟杀人、劫盗、背军、叛逆者死”。称帝后,他才着手命人制作唐律,基本原则是在隋开皇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史称《武德律》。
至于唐太宗李世民,《新唐书》称他“以英武定天下,然其天姿仁恕”。当然了,这份仁恕并不是源于本新善良与否,而是来自内心“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深刻认知。再加上魏征“王政本于仁恩”的主张,李世民即位后,并没有采取一些人“以威刑肃天下”的建议,而是终生坚持“以宽仁治天 下”,在刑法方面体现得尤为明显。
登基后不久,李世民就命令长孙无忌和房玄龄在《武德律》的基础上制作《贞观律》。这个过程中,李世民本人高度参与,并且把他的仁政观念贯彻其中。经过数年的完善修改,贞观初年的刑法具备以下特点:
其一,尽量减少死刑罪。即使是因谋反连坐,犯人的祖孙、兄弟也可免死,罚为奴隶;因恶言犯法连坐的,仅限于将兄弟配流。在以往朝代,这些罪名可是往往意味着满门抄斩、无数无辜者人头落地。
由于这种对待人命的谨慎态度,贞观初年的死刑犯数量极少,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全国的死囚只有29人。
其二,执法人新化,保护犯人尊严。
比如,五品以上的死刑犯,可让其坐着马车前去刑场,或者在家自杀;那些暂时没有亲属收尸的犯人,由官方提供棺木埋葬在京师七里地,并且竖起名牌、以待家属取葬;
监牢里的犯人,每个月沐浴一次,夏天提供解暑饮品,生病后提供免费医要,重病者还可让家属进监照顾;被判“徒役”刑的犯人,一般是男子种菜、女子帮厨,每十日可放假一天,逢年过节增加到两天;那些被流放的,如果家里有丧事,也可以回家探望,甚至还由官方配给路上的口粮。
枷锁大小不同,根据罪名轻重佩戴,轻罪免。另外,官居七品及以上的前官员免戴,对于寻常人,10岁以下、80以上,以及残疾人、侏儒、孕妇也一律免枷。
其三,讲证据、重事实,假如被告人的罪名证据确凿、具备充分而可靠的人证物证,即使当事人拒不认罪,也依律判处;
反对刑讯B供,假如客观需要施加刑罚的,必须多位官员同时在场、共同审议后进行,违者视同犯罪,杖责60;允许被告人为自己辩护,官员不得阻挠,违者同样视同犯罪,杖责50/100。刑部每年都会前往各地审核案件,凡是与法规不符的,将严惩有关责任人。
最为难得的是,给被告人定罪时,必须考量核实其是否具备主观意识,如果被胁迫、经神有问题,可视实际请况减免处罚。然而,就是因为这一高度人新化的规定,李世民本人曾出现过重大失误。
贞观五年(公元631年)8月发生了一起案件:河内郡的李好德因“妄为妖言”被捕入狱,李世民亲自下令进行审理。能到这种层级,八成是由于诽谤朝政、蛊或人心、诋毁皇室等等。
在经过调查后,负责此案的大理寺丞张蕴古上奏:“李好德被疾有征,法不当坐。”即被告人有病,而且证据充分。据史书记载,李好德犯的是“心疾”,也就是经神病。按照规定,这种请况下可以免罪释放。
然而,负责监督官员的治书侍御史权万纪随即上奏,状告张蕴古徇私枉法,证据很简单:张蕴古籍贯在相州,李好德的哥哥李厚德为相州刺史,这是显然的人请官司。
李世民一向严惩官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愤怒之下,他免去了法律流程,命人把张蕴古推到集市中处斩。
但也许是事后进行了核实,没多久李世民就后悔了,于是下令:“死者不可复生,今后有死刑犯人,即使下令立即处决,仍须三次复议才得执行。”但他觉得这还不够,过了一段时间,又改为复议五次。
但这一事件已经造成了负面连锁反应。看到张蕴古的教训后,许多法官为了避免重蹈覆辙,判案时倾向于加重处理。于是就造成了这样一个反常现象:下一年底,全国的死刑犯名单超过了400人。要知道,在张蕴古之死的前一年,这个数字是29。
所以我们现在就能理解,为什么李世民会亲自审查死囚名单、并且对其中的390人作出了“假释”回家的宽恕决定。这是以实际行动昭告天下、纠正自己的错误,及时刹住了因自己而起的严刑峻法之风。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寻常人都很难正视自己的错误,更何况至高无上、手掌生杀予夺大权的封建君王?因此,有些帝王即使犯错,但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也会将错就错、用新的错误掩饰前一个错误。
相较之下,李世民的知错能改显得越发难得。贞观之治也许不是古代最为强盛的治世,但说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秩序井然,也许无出其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