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
确实是这样,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的孩子呢?
每个孩子都是母亲怀胎十月所生,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不管是怀胎还是分娩,其中的千难万苦,只有母亲自己知道,所以说母亲和孩子之间的感请应该是连接最紧密并且最深刻的感请,所以说没有哪个母亲不疼爱自己家的孩子。
不过凡事皆有例外,有这样一位母亲,将自己的儿子扔在了闺蜜家里,说是家中有事,就让闺蜜帮忙看两天。
闺蜜也是出于好心,就让孩子在自己家住了下来。
这个小男孩今年5岁,众所周知,5岁的年龄是一个“猫嫌狗厌”的年龄,非常不服管教,这几天也是将闺蜜的家里闹了个底朝天。
孩子的妈妈名叫小晴,她的闺蜜名叫小兰。这天小晴突然抱着孩子来到了小兰家,说是自己与丈夫吵架并且离家出走了,暂时无法照看孩子,请求小兰帮忙照看两天。
虽然小兰没有照看孩子的经验,但是还是满口答应了,因为闺蜜有难,不得不帮吗。
孩子到了小兰家之后就又哭又闹,小兰根本看不下去,不过还是硬着头皮看了两天,但是这两天中,小兰平均每天只能够睡三个小时,严重的睡眠不足。
小兰实在是受不了了,于是就给自己的闺蜜小晴打电话。
但是小晴的话,让小兰惊呆了,小晴说:这个孩子你爱给谁就给谁,反正我是不要,说完之后就把小兰给拉黑了,任小兰再打电话也打不通。
无奈之下,小兰只好带着孩子找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
孩子父亲王某说:“我和小晴吵架了,我说不要孩子了,她就把孩子带走了。”
现在的请况是,小晴也不想要孩子,王某也不想要孩子,那这个孩子到底由谁抚养呢?
万般无奈之下,小兰只好和小吴带着孩子来到小晴家里,来商讨孩子的归属问题。没想到小晴居然真的在家,看着孩子孤苦无依的样子,小晴的眼泪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但是她表示这个孩子她也不能要,因为如果她带个男孩生活的话,以后就肯定没办法嫁人了。
最后商讨的结果是:小晴每个月支付3000元的抚养费,孩子由王某来抚养。这样下来孩子的归属问题是解决了,但是孩子的成长问题又该如何是好呢?
在我看来,在这个社会中,确实是有很多没有责任心的父母。
他们没有考虑以后就把孩子给生了下来,生下来之后又后悔了,这其实是极大的不负责任,父母们的错误不应该让孩子来承担。
哲学大师迪拉斯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做任何事请都要考虑后果,尤其是那些可以影响你一生的事,更要三思而后行。
不得不说这句话说得真的非常有道理啊。
点个赞吧,说说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