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企业在创新中具有主体地位。本次发布的《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撰写,连续三年以中国上市涉农企业为评价对象,利用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信息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库企业专利数据,建立了中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持续跟踪监测我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及其变化。
报告显示,我国涉农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19、2020、2021年创新指数分别为46.85、47.25和47.28。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逐步凸显,从四个方面看,一是涉农企业已经成为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创新产出能力相关指标接近或高于上市企业平均水平;二是涉农企业正逐步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2021年上市涉农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平均规模为1.13亿元,相比2019年的0.97亿元和2020年的0.95亿元增长了16%和18%。2021年上市涉农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2.61%,相比2019年、2020年稳步提升;三是涉农企业尚未成为创新决策主体,长期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侧重以科研院所、高校为主,涉农企业与其他两类主体融合深度还不够,57%的上市涉农企业没有研发经费外部支出;四是涉农企业尚未成为科研组织的主体,389家上市涉农企业中有75%左右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报告建议,为强化我国涉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要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同时,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树立一批农业创新联合体标杆,总结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记者 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