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诗颖也很感动,觉得爸爸是一个真男人。爸爸的爱,让李诗颖与妈妈的日子温暖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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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崇霄喜欢读书,每次去外面拍戏,他的行李箱里都要装着三、四本纸质图书。拍戏期间,李崇霄要将这些书都读完。
在机场候机时,李崇霄会去书店买书,家里的数千册图书都是他一本本买回的。
不拍戏的时候,李崇霄有三大爱好:一是下厨做饭,二是读书,三是养鸟。
李崇霄在厨房
李崇霄有一手好厨艺,他会做北方的经致小菜,也会烤披萨,他在家时就承包了做饭的任务。
因为家里的书太多,有一段时间家里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李崇霄看完一本书就随手扔,有时要找一本书时又找不到,急得团团转。
李诗颖与妈妈一起将父亲的图书,按年代、按种类整整齐齐地排在书架上。书架上放满了,李诗颖和母亲又买回几个大纸箱,将不常看的书放在纸箱里。
养鸟更是李崇霄的最爱。早在2010年,李崇霄拍完戏回家,在小区的树丛里发现一只受伤的小喜鹊。
李崇霄与“”玛莎“
他与茵娜一起将小喜鹊带回家,夫妻俩拿出碘酒和棉签,给小喜鹊处理伤口。随后夫妻俩又将玉米粒捣碎,让小喜鹊吃。
两个星期后,小喜鹊伤势痊愈,李崇霄将小喜鹊放生。谁知小喜鹊飞走后又飞回来了,落在李崇霄的肩膀上不走。
于是李崇霄将小喜鹊收养在家里,给它取名“玛莎”。
李诗颖至今还清楚地记得,爸爸经常骑着摩托车载着她和妈妈去鸟市,爸爸从鸟贩子手里将鸟买下来,然后将鸟放生。
有一次,一个鸟贩子将上百只珍贵鸟类想卖给一家餐厅。李崇霄向工商部门举报,结果工作人员赶了过来,将鸟全部放生。
李崇霄、陶虹《憨妻的都市日记》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