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罗维导演找上他,诚恳的邀请他出演电影《龙在天涯》,李连杰很开心的答应了。
于是他收拾好包袱,留妻子孩子在美国,一人重新回到香港发展。
在罗维的劝说下,李连杰成为了罗维的麾下。
看中李连杰发展的罗维,想要把李连杰“套死”在刘亮华女士的嘉禾公司旗下。
于是,罗维叫当时经济贫困的李连杰向嘉禾“借钱”,也就是变相的签下卖身契。
但李连杰听朋友说不要想嘉禾借钱,便委婉的拒绝了“借钱”这个建议。
但过了一段时间后,罗维提出签10年经纪人合约的要求。
只要李连杰拍摄一部电影,便会支付150万片酬,两年内要拍完4部。
出于信任罗维的李连杰,答应了这个要求。
想着可以尽心尽力的拍电影的李连杰却没想到,这一签约就开始了和嘉禾的一段恩怨。
在和罗维续约期间,李连杰拍摄了《黄飞鸿》。
《黄飞鸿》一片不仅在香港取得了成功,在中国大陆、美国、韩国、日本、台湾等地也引起了强烈反响,好评如云。
李连杰凭借着《黄飞鸿》这部电影,魅力重现,成为香港最具票房号召力的演员。
在李连杰和嘉禾合约到期后,因为嘉禾一而再,再而三的毁约,没有给李连杰足够的片酬。
所以李连杰决定不再续约。
但这也得罪了嘉禾,嘉禾公司在当时也是很有权势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