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是明朝的军政搜集请报机构,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设立的“拱卫司”,后改称“亲军都尉府”,统辖仪鸾司,掌管皇帝仪仗和侍卫。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亲军都尉府与仪鸾司,改置锦衣卫。
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锦衣卫主要职能为“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从事侦查、逮捕、审问等活动。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正三品,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实际权力大,直接对皇帝负责。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
在朱元璋、朱棣时期,锦衣卫作为一个卫所,编制人数为所5600人,一个千户所1120人,一个百户所112人。通常来说,在锦衣卫中,小旗管十个人,总旗管五个小旗,百户管两个总旗,千户管十个百户。不过,到了明朝中后期,锦衣卫的人数因为不设上限,所以其总人数甚至增长到6万—10万左右了,总旗、百户、千户实际管理的人数就无法经确统计了。
千户、副千户和副千户分别是正五品、从五品,月俸分别为十六石和十四石。百户、十百户的官职品级分别是正六品、从六品。总旗、小旗的官职品级分别为正七品、从七品,在明朝时期,知县的品级通常就是正七品了。只要升为百户,才能说是进入中层了,而百户之下的总旗、小旗,则是基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