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记事起,每年都会跟阿爸一起,到石板滩参加清明会,当年我完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会从天崖北街,跑这么远的地方来参加清明会,每当问阿爸为什么他就用客家话说一句:“宁卖祖宗田,勿忘祖宗言”我不明白什么意思,阿爸的书柜里有本族谱我拿来看,当时我看到族谱有段文字记载:“入川始祖康熙二十三年1683年于自粤省惠州府兴宁县入川至成都府华阳县石板滩落籍”我很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们会从广东跑到四川来。工作后我在建设路的地摊上买到一本旧的线装书,书名叫《迁蜀移民考释》是清光绪十八年刊印的,专门记载清初各省籍迁蜀落籍的请况,清初四川土著和移民分布的地理特征进行记录,即对楚、赣、秦、粤、闽、浙、黔、滇等省迁川移民在成都平原、川东地区、川中地区、川北地区、川南地区的分布作过一些记录,此书记录各省移民在四川的分布请况。这些记录启发了我进一步的思考,在清朝前中期,是不是上述省份各府州县都有人听说了“移民诏书”及四川地旷人稀的信息而移入四川呢?如果不是,移民来源地有什么特点?为什么会呈现出这种移民特点?弄清楚这个问题,对于将移民迁入地和移民迁出地因素联系起来考察“湖广填四川”将开启一个新的路径,书中也记录了一些关于沿海现地的实际请况,比如“迁界禁海”和“平台攻略”等对沿海各省的影响,以上记录书中只是寥寥数字一笔代过没有跟多的详细记录。
关于“迁界禁海” 和“平台攻略”通过考证,在《华阳县志》和《梅县县志》中找到了部分答案,清初,抗清主力在大陆遭削弱后,其余部集中于台湾和沿海各地,以郑成功部为主力。清政府为防止内地人民与沿海抗清军联系,顺治八年 (1651年) 开始海禁,十三年发布上谕,严禁商民船只私自下海贸易,犯禁者不论官民,一律处决,货物入官,犯人家产全部赏给告发人,地方文武官一律革职,从重治罪。据史书记载,当时有些地方为了快速打造沿海无人区,在《迁海令》下达的当日便开始大肆焚烧百姓房屋。民惶惶鸟兽散,沿海百姓死伤惨重,流离失所。迁海令造成“沿海幅员上下数千里,尽委而弃之,使田庐丘墟,坟墓无主,寡妇孤儿,望哭天末。”。 “迁海令”实施给沿海地区的百姓带来了灾难新的影响,凡有反抗不迁者杀之。使得富人弃商舍田,避走他乡;穷人拖儿携女,被迫去界内寻落脚之处,无法安身立命的百姓大部分惨死他乡。后有人以东南沿海地区一城、一县在迁海期间的人口损失状况作为探究蓝本,结合当地地方志和文人笔记作出统计,东南沿海地区城镇人口在迁海期间损失近一半。康熙元年(1662年),辅政大臣鳌拜下令从山东省至广东省沿海的所有居民内迁50里,并将该处的房屋全部焚毁,以及不准沿海居民出海的措施。措施使华东至华南沿海地区的渔业和盐业废置、田园荒芜,沿海居民流离失所,深受迁海之苦。当时不少地方官员,包括广东巡抚王来任、广东总督周有德,均极力请求复界。到了康熙八年(1669年),由于朝廷认为措施已收成效,加上不想继续影响沿海地区的民生,终于允许复界。
清廷对迁界之处作出明文规定:筑造墩台,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开挖界沟设立木桩,以别内外界区,重兵设防,越界者斩,界外的民屋毁为平地。同时,清廷强令界内未纳入移民的百姓应参加建造墩台和开挖界沟等劳役,以责任制形式指定某乡造某墩某台,在材料消耗上每建一墩或台需银一、二百两。迁界令意图割断明郑的与清朝占据的中国大陆的交通,目的是让郑成功粮饷物资来源枯竭,最后迫使其山路五商、海路五商无法经营。迁海令于 顺治十八年(1661)颁布,康熙二十二年(1683)终止。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颁布了《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当时,郑成功一部在东南沿海一带继续抗击清军。为了最后消灭抗清力量,清廷发布迁海令,北起北直(河北)、中经山东、江南(江苏)、浙江,南至福建、广东省沿海居民均属迁海范围。清廷强令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居民,分别内迁30~50里,商船民船一律不准入海。其中广东地区曾连续内迁3次。清廷派满大臣四人分赴各省监督执行,违者施以严刑。四省中尤以闽省为最严。沿海的船只和界外的房屋什物全部烧毁,城堡全数拆除,越界者不论远近立斩不赦。凡迁界之地,房屋、土地全部焚毁或废弃,重新划界围拦,不准沿海居民出海。迁界之民丢弃祖辈经营的土地房产,离乡背井,仓促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迁海令的实行,使农业、渔业、手工业及海外贸易都遭受很大的摧残。人民生计断绝,流离失所,其间曾不断发生机烈的反迁海斗争。迁海令的施行,不仅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恶果,而且,由于沿海空虚,海盗乘机活动,造成沿海社会治安更不得安宁。一直到台湾最后被清军攻陷,康熙二十二年才废除“迁海”令,前后延续23年之久的迁海苛政亦告结束。清廷内部也有人一直反对禁海令,因此在长达20年的迁界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局部的反复。当1681年三藩之乱平定,台湾郑氏不足以对清朝统治构成威胁后,开解的问题才再次提上日程。2年后郑克爽降清以后,清廷决定全面复界,迁界的历史正式结束。自宋明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航海贸易相当发达,极大地推动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而清朝的迁海令却使得数百年来的航海成就毁于一旦,沿海地区千里无机鸣,航海贸易一落千丈,迟迟都不能恢复。这一后果直接导致了近代以来满清的闭关锁国政策,使得中国航海技术远远落后于西方,最终让西方的军舰横行于中国海上。在郑氏收复台湾之初,由于耕地不足、两岸联系不便,郑氏一度面临着相当严重的粮食危机,他们终结荷兰殖民者的蔗糖业,转而开始屯垦,这一举奠定了台湾日后的农业基调。在这之后,郑氏充分利用了台湾的地理优势,郑氏的船只络绎不绝于东、西两洋进行贸易,与日本、逞罗、安南、菲律宾、柬埔寨等国家都有通商关系,把台湾的土特产,如鹿皮、鹿脯、樟脑、硫磺、蔗糖等远销海外,换回铅铜等所需要的金属货物。尤其日本,更是郑成功从海外贸易中获得最多收入的一个主要贸易伙伴。可以说,郑氏对台湾的开发使得明郑仍然可以以军屯田自给自足,以贸易往来获得收入。但是对于沿海百姓就是另一番光景了。世代而居的民众离开故土仓促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同时,他们的离去致使沿海地带空虚,海盗趁机活动,沿海社会治安更加不得安宁。而且因迁界导致土地荒废的数字也是惊人的,根据资料可知,广东、福建两省就荒废576万余亩土地,浙江省丧失上千亩良田。渔业与盐场也遭到毁灭新打击,“渔者卖妻鬻子,究竟无处求食,自身难免,饿死者不知其几”,福建居民被迫体验低盐饮食。其实迁界对清朝自身伤害也很大。《清初的迁海》一文指出,界外土地全部抛荒,如果考虑到盐课、渔课、商税等方面的减额,再加上浙江、江南、山东各省的数字,清政府在赋税方面的损失肯定是相当大的。当时,清朝廷因为连年用兵,财政入不敷出。1661年食言自肥,恢复了明朝剿响,加赋五百多万两。在这种请况下,清政府采取了责令界内居民摊赔的办法来弥补部分缺额。“其(界外)四十里之岁课,同邑共偿之。至有所偿过于其土著者。……自江南达东粤数千里,盐场在界内者勿论,其界外缺额商赔之”查东山衣鲁春秋。“惟以浙、闽、山东等处因迁而缺之课额均摊于苏、松不迁之地,日摊派,而盐课之额极重矣”。 这未损到敌人反而损伤自身的迁界禁海令一直遭到沿海民众的抵制,毕竟江浙地区需要台湾的糖以及原材料,而台湾的生活用品大多来自江浙,在厦门拥有基地的郑氏遂克服了制约海峡两岸海上交通的各种因素,另一方面在台汉人大量增加,两岸的交通和贸易活动反而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清方守边将士为求得安静宁谧则私下放宽禁令:“虽汎地谨防,而偷越不时可通,有佩鞍穿甲追赶者,明是护送;即巡哨履行,有耀武扬威才出者,明使回避。故台湾货物船料,不乏于用。 一位当时的福建乡绅在诗中不无讽刺地说“闽海昔迁徙,流离我黔首。高栋灰咸阳,寒烟昏白昼。四郡美田园,割弃资通寇。拒门撤藩篱,阶除议战守。群盗方椰渝,佃渔态奔走。流亡死内地,穷蹙遑相救?”
康熙元年二月广东迁徙沿海居民,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
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
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也就是迁的时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过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色,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筑界墙,从江口至枫亭。墙阔四尺,高六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界口起了望楼一座,遇海另筑界堤。”
“关于沿边设兵戍守的堡塞,福建称之为寨、墩,广东称之为台、墩。大致请况是:‘界畛既截,虑出入者之无禁也,于是就沿边扼塞建寨四,墩十数,置兵守之。城外乡民按户征银,照丁往役。……一寨之成,费至三四千金,一墩半之。拷掠鞭捶,死于奔命者不知凡几矣。’‘寨周阔百六十丈,墩周阔十丈不等”。“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墩置五兵,台置六兵,禁民外出’。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请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这一政策实施了二十多年,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康熙的统治之下,如果说开头几年,和康熙没有关系,那么剩下的时间,以及其间的一些强化措施,康熙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综上所述我对“湖广填四川”有了全新的认识,根据《清史稿》记载明末时期,张献忠率领的农民起义,曾经三次进入川蜀之地,在明军、清军的追击围剿中挣扎求存。其后,同时南明政权为了抗击清军南下,在东南沿海和西南两个地区拉锯般的厮杀之中,辗转血战多年,给两个地区的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历史是我们的教科书今天大家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看待历史,不应该用历史虚无主义否定历史,三百多年前满清朝廷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甩锅并污蔑农民起义军那就是逃避责任,由于清廷的错误政策,造成我们中华民族在之后的岁月里,遭受了深重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