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和家是她姨妈邻居,陈和的哥哥陈峻是她小学同学。陈峻与她从小学到初中一直玩得很好,高一时两人谈上了恋爱,到大学一年级他们便住在了一起。但陈峻只在大学读了一个学期就辍学了,因为他们家也很穷,父母下岗,弟弟陈和体弱多病,经常到医院看病很花钱。陈峻离开学校后就外出打工,他找的钱绝大部分都花在她的学习和生活上,这是他们商定好的,因为经济原因,两人之中只能保证其中的一个念大学,两人的学习成绩都很优异,留下谁呢?那就保证她吧,因为陈峻在外面挣钱比较方便。他们的关系犹如一个人的左右手,已经不分彼此了。
这位光头女大学生名叫李瑗,她是大三下学期时剃的光头,因为那时与她青梅竹马、相好了若干年、她为他曾做过两次人流的男友陈峻,无缘无故离她而去,他还在深圳找到了新的女友。她百思不得其解,他是那么爱她呀!他们不但曾经山盟海誓,而且相互是太了解、太信任了。她的眼泪哭干,声音哭哑,人哭得变了形,这个打击太大了,使她无法接受,如果说像陈峻这样老实的人都会背信弃义的话,世上哪里还能寻到可以相信的男人?于是她看破了红尘。起初,她想到过死,可是又意识到自杀是种最软弱、最无能的作为,她尚有一种心思,想看看他这个被狗吃了心肺的家伙,最后到底会得到什么结果。因此她不再想死,她决心削发为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