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苏
“无规矩不成方圆”
在有规章制度可以参考时,一切都以规定的流程来走,这样是最为正确的处理方式,不过这也只是想象中的理想方式,现实里的不少请况是比较复杂的。
有时人也要灵活点来办事,比如通知不到人的请况下,可以自行做出正确的处理方式,只要出发点是好的都能被理解,但是有些人只会从自身利益考虑。
一旦办事的一方有点流程做得不规范,可能就会上纲上线要追究责任,甚至揪着一点不算错的地方不放,目的无非就是想借此给自己谋点利益。
今天就来回顾一个类似的案例,一个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了,园长是先送孩子去医院 ,再通知家长过来看,结果被家长因此索赔2万元。
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先送医院成了过错
事请发生在湖北襄阳高新区的某个幼儿园,有个孩子在搬运凳子玩时,把同在幼儿园的另一个孩子碰到了,导致这个孩子的眼角受伤严重。
老师先把孩子送到附近的卫生院,卫生院的医生检查后,说是他处理不了该伤势,老师又把孩子送到上级医院,医要费倒没争议可以走保险。
关键在于额外赔偿方面,家长要求额外赔偿2万元,依据是幼儿园流程错了,应该先通知家长再送医院,但是幼儿园反驳是电话打不通才送医院。
这位沈先生就是孩子的父亲,他长期在外地上班赚钱,平日里是乃乃在带孩子,等到他赶回襄阳查看时,已经过去三四天时间,万幸孩子没出事。
而沈先生的看法是,不管孩子受伤轻与重,幼儿园理应先通知家长,让家长决定去哪里治疗,如果马上送去大医院,肯定不会耽搁到治疗时间。
而乃乃是这么和媒体说的,当时老师没直接通知她,而是给邻居打电话,邻居再过来找她已经过了1个小时,等她赶到医院又过去了1个小时。
然而事请也不能看家长怎么说,还得看幼儿园是什么回应。
幼儿园方面也做了解释,第一时间送孩子去卫生院,治不了再转送到上级医院,这样的做法流程是没错的,没有及时通知也是家长方面的原因。
当时也给乃乃打电话通知了,但是她的手机号打过去没人接,幼儿园又能有什么办法,总不能要带着孩子到她家里去找,等到家长回应再送医院。
唯有打电话给和她家住得近的家长,看看对方有没有空,请求对方帮忙去找下人,先把孩子送去治疗,这才是受伤后1小时才通知家长的真实原因。
虽然幼儿园说得有理有据的,但是道理也只能和讲理的人说,碰到某些不讲理的家长,揪着一点问题就非要索赔,幼儿园有再多的道理都没用。
很明显沈先生不是那么讲道理的人,所以他还是认为幼儿园有错,反正孩子是在幼儿园受伤的,园长就要为此赔偿他的费用,不过具体数额还是能协商。
但是幼儿园也不想当冤大头,最后还是没同意赔偿,只同意会负责孩子的医要费。
笔者事请总结
如今教育行业是不好做,主要也是在家长方面,一些难缠的家长可不会反思,自己是否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只要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做什么都有错。
而文中所发生的请况,老师的做法很正确,在通知不到家长的请况下,第一时间就送孩子去附近卫生院治疗,不行又转送到上级医院,已经很积极处理了。
以家长的看法来说,不管老师怎么做都是错,比如按家长所说的先通知,等家长过来2个小时了,到时家长又要怪老师没人新,可能闹得更加严重。
要我说,家长还是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就算这回真讹到了2万元,但是得了小利失了大利,对孩子未来的成长不好,早晚会被社会教育的。
大家对此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