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众日报□通讯员 王爱琴 记者 张环泽 报道
本报枣庄讯 “感谢国家的好政策,多亏法院帮忙申请了司法救助金,使我家渡过了难关,使我们对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1月13日,被救助人吴晓民(化名)机动地对枣庄市法院法官说。
吴晓民受雇于杨勇(化名)从事打砼工作,2020年12月2日,吴晓民在回收砼过程中摔倒,身体严重受伤。受伤后,杨勇陪同吴晓民去医院进行拍片治疗。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但吴晓民迟迟没有拿到赔偿款。
后该案立案执行,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也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的下落,执行款一直未执行到位。经鉴定,吴晓民因劳务纠纷导致九级伤残,对生活及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生活不能自理,长期卧病在床,生活十分困难,看病所欠下的债务也无力偿还。考虑到吴晓民的实际困难,法院主动向他释明司法救助条件,帮助其申请到救助金额3万元。
近年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司法救助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暖的重要途径,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76.53万元,救助7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