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衣静而风不止,子衣养而亲不待”,时间不等人,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身体上的衰老也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一些影响,为了过好晚年生活,子女便需要承担起向父母尽孝的义务,去反哺将自己养大的双亲。但是,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该如何维权?
【案例回顾】
山东济南某县的村民吕某在与冯某结为夫妻后,先后生育有一儿两女三名子女,老两口一辈子以务农为生,将三个孩子含辛茹苦地养大成伦,帮着三个孩子组建了各自的家庭。老两口虽然一辈子都过得平平淡淡,但看着三个孩子都有了自己的家庭,他们二人都感到了欣慰。
2009年,老两口在年迈之后便搬到了大儿子家小吕,与他们一家共同生活,但他们在共同生活期间却经常因生活矛盾和家庭琐事而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在一次冲突小吕更是将其母亲冯某的两个牙齿打掉,但在冲突之后老两口并没有追究其责任。但在2020年,吕某和冯某均年逾古稀,但小吕却在未经二人同意的前提下将老房子占用,用来做养蚕的场所。
吕某夫妇二人在与大儿子一家共同生活期间矛盾频频,有了想要离开的想法,但他们二人的老房子已被用作它用。且吕某二人因年迈,身体也患有疾病,难以通过自身获得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即使有每月150元的老忍不住,但依旧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无奈之下便来到济南投奔两个女儿,
在济南投奔两个女儿期间,其生活和治病所需支出均由两个女儿共同承担,心有所愧疚的二老为了平衡各子女之间的赡养义务,便将三个子女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每人每月各支付赡养费600元。
在审理调解期间,小吕为之前打掉母亲牙齿的事请进行道歉,并向父母支付一万元的经神赔偿。而在赡养费用上,法院在审理后,确定二老身患疾病且已失去劳动能力,支持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根据当时当地的军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要求三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老吕夫妇各450元赡养费,酌请让小吕赔偿冯某经神损害费1000元。
【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