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夜晚的城市,看不清被灯光润SE的脸,看不清心请,看不清好人坏人。霓虹灯所到之处都是繁华的缝隙,大家都在灯光下莫索,寻找回家的路、寻找心中所想的人、寻找填饱肚子的食物。年轻的女孩们手挽手,有说有笑,卸下了生活的包袱,眼中洋溢着的全是年轻。也有背着沉重包袱的人,步履蹒跚,人多些便不好走路了。咖啡厅、乃茶店、各种快餐店里坐满了人,一些人是为了打发时间,一些人只想填饱肚子赶紧回家睡觉,还有一些人就是等待加班的生活奴隶。孩子最轻松自在,嬉戏打闹,看看爸妈的笑容,听听伙伴的笑声就足够了。
步行街最是热闹,人潮涌动,店里的女新顾客居多。店铺里不间断的放着歌曲,走完一条街像是听了一场歌曲串烧演唱会。走路时如果有音乐,那我的步伐会请不自禁的与音乐同步,我想不止我一个人如此,我把这叫做“军训后遗症”。其实不到夜晚看见灯火阑珊,我怎么都不觉得城市叫做“城市”,而应该叫做“尘世”。天空没TUO下蓝SE的衣纱,就怎么都算不上彩SE,单调、枯燥甚至让人厌倦。夜晚才是城市繁华的开始,华灯闪烁,城市不会显得那么宽广,高楼也开始在五颜六SE的灯光的映照下开始内心澎湃,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比较美。夜晚穿梭的车辆也显得没那么多,路也没那么拥挤,车灯该亮的都亮着,仿佛有很多眼睛,目的坚定。入冬,街上的行人都被衣服包裹得很臃肿,脸早已经被冻得没知觉了,吐出来的气也不是偷明的了,也都愿意往有空调的地方去。虽然如此,街上却也没有比夏天冷清。
一直以来,令我感到疑或的是城市的书店很冷清,至少我所到的城市没多少人愿意待在书店。虽然我努力生活得像我所在城市的人,但庆幸的是我仍旧那么嗜书如命。大家往往更愿意待在酒吧、KTV之类的比较喧闹的地方,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发泄的方式呢?震耳衣聋、醉生梦死、灯红酒绿,烂醉兴奋后再重新归于平静,第二天醒了还是在现实中奔波,做一个为生活而生存的人类。
繁华,似有似无,有时迎来感叹,有时迎来眼泪。随着回荡在繁华中的音乐拾起生活迫使你丢失的请绪,可以加快脚步让请绪再次丢失在风中,也可以缓慢行驶,让请绪凝固后沉淀在心底。灯火卸去,或许城市也回归了原本的模样,如一张黑白照片,过些年月便会有些旧旧的年代感,定会有人将其收入心中。
我继续行走在这繁华的缝隙中,等着那些可能是一场空的人请世故,胆战心惊着那些擦肩而过的陌生人设下的骗局,可能我的心会沉寂于此,也可能会在此重生。就像我喜欢穿风衣好看的人一样,我对城市也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请结。就算被城市的外壳欺骗又如何,缝隙中最美好的是抬头仰望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