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大观新闻
燃气安全用气倡议书
广大燃气用户:
为保障燃气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用气意识,呼吁广大市民,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平安,务必为家里的燃气设施和器具做一次“体检”,在用气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为保障用气安全,请牢记燃气使用“六要、六不准”
六要:
1.三保险,要配齐。燃气用户应配备燃气报警器、长寿命软管、自闭阀。
2.熄保装置要标配。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
3.管道连接要检查。在日常使用中经常检查管道连接处。
4.发现泄漏要开窗。如果发现燃气泄漏请立即开窗,并到安全地带拨打电话报警。
5.使用燃气要有人。在使用燃气时,请有人看管。
6.熄火阀门要关闭。使用燃气后,请关闭灶具阀和灶前阀。
六不准:
1.不准用违规、超期燃器具。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
2.不准用防风节能罩。使用防风罩,会引起人员中毒甚至造成死亡。
3.不准用普通胶管。使用普通橡胶软管,极易导致燃气泄漏。
4.不准用双气源。使用双气源,如发生事故,危害程度将成倍增加。
5.不准用明火自检泄漏。如有泄漏遇明火会发生爆炸。
6.不准私改、包封管道。严禁私自改装和包封燃气管道,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极易造成燃气泄漏。
二、户内发生泄漏时应急处置“四步一注意”
1.开窗通风,散燃气(发生燃气泄漏,立即开窗通风。)
2.切断气源,要牢记(立即关闭表前总阀和灶前阀门。)
3.移步室外,报险请(到室外安全处拨打燃气公司报险电话:96177。)
4.警戒区域,保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设置警戒线,疏散周边群众。)
注意电器设备禁止开关(户内燃气泄漏时,禁止启闭任何电器开关,不要随意按动门铃,防止电火花引爆泄漏燃气。)
燃气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相信通过政府、燃气经营企业和广大燃气用户的共同努力,定能牢牢守住燃气安全底线,坚决维护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燃气用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安全规范使用燃气,保证使用燃气安全,携手营造安全祥和的家园。
我市首个“燃气安全宣传月”
全面启动
为全面提高全市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每年4月份,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燃气安全宣传月”活动。
今年4月是我市第一个“燃气安全宣传月”,宣传的主题是“关注燃气安全,共享幸福生活”,重点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号召全市燃气用户关注燃气安全,共同营造全社会安全供气、安全用气氛围。
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
进非居民用户、进学校
进燃气行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
市住建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和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在去年“大排查、大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非居民用户、进学校、进燃气行业、进机关等宣传活动。
各地区——开展安全用气宣传进小区、进楼院活动,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单元门、电梯等场所张贴燃气安全宣传海报;开展“敲门行动”,对居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宣传手册,提醒居民用户安全用气;在电视、广播等媒体播放安全用气宣传公益广告;在新媒体平台定期报道安全用气宣传稿;做客直播间,开展燃气安全宣传,针对百姓感兴趣的热点问题,介绍燃气行业管理、天然气置换等方面工作;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告家长的一封信”、观看“三保险小视频”等形式在校园内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让学生成为家庭安全用气小卫士;开展有奖征文活动,重点征集企业、群众燃气安全方面的经验做法、生活体会。
全面实现“身边无燃气隐患”目标
安全宣传月期间,在严格做好疫请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由各街道、社区发动居民全员参与安全用气学习,号召燃气用户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安检,真正掌握燃气安全隐患自查知识,做到宣传无死角、教育无盲区,全面实现“身边无燃气隐患”目标。
开展明察暗访
适时曝光用户不安全用气行为
在做好用户端安全宣传工作的同时,市区两级住建局成立检查组对燃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企业不安全供气等严重安全隐患适时曝光;
会同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适时曝光用户不安全用气行为;
要求各燃气企业针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隐患自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