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三明中院
【全职主妇抚养8孩离婚获20万家务补偿和50%夫妻共同财产】近日,福建厦门。思明区法院公开了一起案件,60多岁的老陈(化名)早年丧偶,留下6个未成年的孩子,后与阿红(化名)再婚,又生2个儿子。婚后老陈在外省做生意,阿红做全职主妇全心照顾家庭,这段聚少离多的婚姻两人维持了30多年。后老陈退休双方均觉分居多时,感请变淡要离婚,因财产分割问题诉至法院。阿红认为自己除了应分得夫妻共同财产,老陈还应该进行家务劳动补偿。老陈认为家里本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法院最终判定,上千万的夫妻共同财产按各50%的比例分配,酌请认定老陈还应向阿红支付家务劳动补偿金20万元。判决后,老陈不服提起上诉,该案经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