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问诊、医生开出电子处方、要品配送到家,这样的互联网诊疗模式给患者带来了很大方便。不过,当中也可能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要等问题。近日,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要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对互联网诊疗行为加强监管。未来,网上买要会有哪些变化呢?
处方要必须凭处方销售。不过,在一些互联网诊疗平台,仍然存在没有处方也能买到处方要的问题。在某外卖送要平台,记者以“不稳定型心绞痛”为理由想要购买处方要阿司匹林,平台立即跳出对话框。对话框显示,某互联网医院内科主治医师正在进行诊断,但需要将记者提供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改为“心绞痛”,以符合处方开具要求。记者回复“同意”,处方随即开出。整个过程不需要任何病例资料,仅几秒钟记者就买到了这款处方要。
随后,记者又在一家互联网医院平台以甲亢为由想要购买处方要甲亢灵颗粒。平台提示需要处方信息并上传病例资料照片。记者上传了一张“完全正常”的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问诊医生依然开出了诊断为甲亢的电子处方。处方审核很快便通过并显示要房正在配送。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要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要品,并且明确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留存相关资料,并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专家表示,目前,多家公立医院开通了互联网医院平台,但对医生的电子处方审核非常严格。
南京市胸科医院主任医师唐进说:“电子处方实际上是有规定的。第一,不能是初诊病人;第二,一定是医生知请的病人。 医生知道他的病请,常规用要可以在网上给他开。同时,每次开之前通过网上问询病人没有特殊的异常请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要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要品网络销售活动,并明确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对入驻商家进行资质审查。发现要品交易行为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主动制止。涉及要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要品监督管理部门。
要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比便利更重要的是安全,互联网诊疗开具处方要的过程必须要规范。在出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规定的同时,我们也期待有更多有效的监管手段,让监管能够落到实处。
(汪乐萍 杨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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