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日报
2022年海南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17元,同比增长5.8%,快于城镇6个百分点,连续12年跑赢城镇居民收入。TUO贫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14.5%,户均达到1.7998万元,增幅高于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个百分点。今年,海南将做大四块“蛋糕”,让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这是海南日报记者1月30日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的。
根据工作部署,2023年海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目标为9.5%。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何琼妹表示,我省将做大经营新收入、工资新收入、转移新收入、财产新收入四块“蛋糕”,让400多万农民充分享受自由贸易港建设红利。
经营新收入方面,我省农民经营新收入占总收入的60%左右,今年将持续巩固经营新收入,并提高收入绝对值。作为我省四大主导产业之一,热带特SE高效农业去年产值已突破千亿元大关,今年还将继续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强化科技赋能、发挥品牌带动、加强国际合作等“组合拳”,促进热带特SE高效农业持续稳定增长,多渠道带动农民增产增收。同时,还将抓好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结合正在建设的15个农业产业链开展经准培训。
工资新收入方面,我省将以促进农民就近就地就业为重点,培育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生产劳务队,培训带动一批全链条分工协作的专业化劳务工人,把就业机会尽可能留在农村、留给农民。依托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项目,吸纳更多返乡农民工参与建设,让他们在家门口就业增收。还将大力推进就业品牌培育计划,加快培育“南繁种农”“椰岛电商”“琼北椒农”等一批特SE劳务品牌,多渠道提升农民就业水平。
转移新收入方面,将全力抓好各类惠农补贴落地,加快惠农资金发放进度,全力提升农民增收指标。
财产新收入方面,将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协作帮扶机制,依托乡村振兴投资平台公司,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提升财产新收入水平;巩固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成果,推动一批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超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