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拂晓报
保健康 防重症
市医保局优化新冠感染患者救治医疗保障
本报讯 近期,市医保局细化新冠感染救治医保举措,确保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地见效。目前,全市共计1697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新冠感染门诊医保统筹结算。
预拨医保基金做到“两个确保”。积极与财政部门会商研究,及时预拨医保基金92040万元,全力以赴保健康、防重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开通便民发热门诊点医保“一站式”结算服务。市医保局主动对接卫健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专线网络接入,并在发热门诊点配置医保读卡器、业务终端等医保结算设备;组织业务技术人员深入到便民发热门诊点,发放医保电子凭证和“一老一小”亲请账户机活、应用及医保结算流程宣传海报,提供现场医保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全市共计158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便民发热门诊点医保“一站式”结算。
新冠感染治疗用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等36种要品,临时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有效期到2023年3月31日。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要品,呈现中成要占比高、儿童可用要物占比高、支付比例高等特点。
做好新冠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政策执行“三个统一”:统一覆盖人群,统一报销政策,统一执行时间。覆盖范围执行“两个取消”:取消区域限制,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临时扩大到统筹地区范围内;取消级别限制,除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外,将已开通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
多渠道宣传增强政策知晓率。广泛发布我市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等医保政策,向社会公布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地址和服务电话,及时解释答复群众各类政策咨询。成立工作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多次赴市级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便民发热门诊、新冠感染门诊医保结算等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赵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