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深圳商报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刘淑芳
拥有广阔的土地空间,是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的显著优势。如何盘活深汕的土地资源,为新城开发建设注入澎湃动力?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章顺文等市人大代表建议,用好改革这关键一招,深化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变土地要素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
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历来是“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的主线。解决好新时代的“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必须在土地改革上继续做深、做好文章。
据了解,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SE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自2018年12月16日纳入深圳全面管理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汕特别合作区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21年,深汕特别合作区成立了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开展土地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重点改革政策及试点村实施方案研究工作。
2022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以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牵引全面深化改革。深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机制改革,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些改革部署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议。
章顺文等市人大代表认为,农村土地制度作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体系中的关键部分,在乡村振兴和新城建设的制度供给中起着“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建议支持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事项纳入综合改革试点第二批授权事项清单,为后续深化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探索完善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新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农用地及山林地“三资”(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管理运营模式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模式创新,统筹解决土地、资金、产权问题,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治理体系现代化、产业高经尖发展和城市风貌塑造等多元目标协同实现。
代表们还建议市里出面协调上级部门,争取符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定位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协调将深汕特别合作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有量指标统一纳入深圳市指标体系。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开展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进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促进永久基本农田更加集中连片,高质量保护深汕特别合作区耕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