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陈晓旭很好地继承了旭爸的商业基因,她一开始并没有冒险单干,而是做了长城广告的代理。
凭借林黛玉这个名头,陈晓旭拉到了很多业务。
她一个人忙不过来,便跑去找郝彤,说别在演艺圈混了,没戏,跟我混吧。
郝彤其实也想转行,只是一时没找到门路,听陈晓旭这么一说,便满口答应下来。
两个人还真是黄金搭档,陈晓旭妙笔生花,郝彤编导过硬,一时间在广告圈做得风生水起。
陈晓旭不太注意人请世故,有一次招待大客户,她居然给安排了一桌的素菜,结果不欢而散。
后来有客户请她喝酒,她干脆不去了,叫工作人员去,客户觉得陈晓旭不给面子。
这样的新格,让陈晓旭在生意上碰了不少的壁,但是她始终也没有为迎合别人而改变自己。
1996年,同长城合作5年后,陈晓旭积累了足够多的人脉,加上每年要给长城交10万元,她十分心疼这来之不易的钱。